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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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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大考研网
时间:
2007-4-22 00:28
标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安排
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安排
一、复试工作日程
1、4月15日上午8:00参加复试的考生到我校新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参加体检。(体检费:人民币100元,凡是本校应届毕业生的学生参加研究生复试体检的,本科毕业时不再进行体检)体检时空腹抽血并做规定的各项检查。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照片1张,并自备体检费。
2、4月16日上午8:00~11:00新校区材料馆102、104教室专业课笔试 。
3、4月16日下午2:00开始按各专业方向进行面试,地点及复试名单如下:
(1)材料加工工程专业-高分子成形加工数值模拟方向
复试地点:郑州大学北区(文化路97号)模具楼九楼、十二楼会议室
复试考生43人,具体名单:
石 凡 辛 栋 沈亚强 张振芳 徐建伟 刘艳龙 王冰花 赵保才 杨帮东 田雅楠 仝蓓蓓
满 顺 郭 星 王方方 苗军伟 贾青青 马 兰 焦令宽 张恒超 陈 刚 吴 园 张
彬侯树家 陈 超 季雪华 张亚民 韩曙光 邵海洋 张明飞 张 艳 韩冬雪 王永鹏 张永力
孟瑞艳 王 欢 高振兴 任 鹏 王树成 侯建华 董泽民 王国杰 马培鸽 汤 伦
(2)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专业-金属材料方向
复试地点:郑州大学北区(文化路97号)软件学院楼203
复试考生27人,具体名单:
栗 栋 周家旭 贾 一 王 俊 王 项 易 成 李 文 任振伟 胡中华 杨永昌
李媛乐 尤三三 王 岩 秦亚伟 沈 闯 宋 勇 吴小超 田 昊 罗相尉 郭云刚 张晓敏
姜宗营 郭自强 和林林 秦秀丽 张冠宇 王赞斌
(3)材料学专业-高分子材料方向、包装材料方向、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
复试地点:郑州大学南校区(大学路75号)22#楼七楼东头
复试考生36人,具体名单:
王艳宾 张维维 唐 丽 王 宁 孟程程 才 勇 孙春会 兰付强 孟晓辉 刘 娟 吴大林
谷 琳 刘方方 陈慧博 毛俊顺 万玲艳 靳 瑞 高 震 刘志景 杨 文 李 林
王文鹏 王继光 徐改稳 魏永丽 井琼琼 牛阿萍 吴 磊 李春千 杜昆鹏 刘 坤 裴福云
王方文 李宗鹏 申向宇
(4)材料学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方向
复试地点:郑州大学南校区(大学路75号)22#楼(高温所二楼会议室)
复试考生12人,具体名单:
余远明 唐满强 孙铭成 马美品 吕雪艳 张富春 刘国志 王红超 孙绍基 谢娟娟 石大鹏 刘
伟
(5)材料学专业-复合材料方向
复试地点:郑州大学北区(文化路97号)复合材料实验室(铸造实验室东)
复试考生11人,具体名单:
温合静 刘红玉 朱 凯 王利娜 李明亮 任振火 毋 娟 李 凯 王 萌 于 霖
盛海洋
(6)皮革化学与工程专业:
复试地点:郑州大学南校区(大学路75号)22#楼七楼西头
复试考生4人,具体名单:王 堃 吕诚业 李 杰 裴 莹
二、复试程序、内容、复试方式
1、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我院重点从以下两大方面加强对考生进行考查: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事件(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复试程序:
我院在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因此考生4月16日上午参加专业课笔试时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考场(材料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我校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及(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同等学力考生出具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下载)1份(往届生在档案所在地开具,应届生由其所在学院党总支开具)等。
3、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要求及分值:
(1)专业科目笔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占50分,满分100分。
(3)面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
(4)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考生的身体状况,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折合为综合成绩后排序依次录取。2006年我院考生的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复试成绩=业务科目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三、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加试成绩应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录取工作实施方法
1、复试后以适当方式公布复试成绩及录取综合分。
2、复试成绩: 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课综合面
试(100分)以及英语听说(各50分共100分)共计300分。
3、录取综合分:初试(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两者比例:70%:30%
4、我院招生录取的类别为:非定向、定向、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主要依据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确定。
5、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五、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六、本原则的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其他未尽的非原则性问题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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