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考研网育博书店

标题: 郑州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打印本页]

作者: renjunlong    时间: 2008-6-29 10:19
标题: 郑州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郑州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实施办法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提高教师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教育部部署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原则
1. 坚持面向学校需要、服务学校发展的宗旨,着眼于重点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
2.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和选派工作的高效益,坚持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或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
3.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增强透明度。
二、选派学科专业
选派工作应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校发展规划和“211”工程建设来进行,主要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特别是优势学科专业领域选派。
三、        选派名额
不限定推荐名额,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决定。
四、选派人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发展潜力,达到接受院校要求的外语水平。
3. 身心健康。
4. 选派人必须为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并同时满足以下类别条件: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在读硕士,或博士一年级学生。申请者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对方免学费或提供学费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在读博士二年级(含)以下学生。申请者需提交国外院校导师出具的邀请信及详细的研修计划。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
5.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6.不接受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者的申请。
7.暂不接受港、澳、台地区学生及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人员的申请。
8.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人员不得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9. 符合《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由国外学校授予学位。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主要是科研合作,论文答辩在国内进行,授予郑州大学博士学位,颁发学历文凭。鼓励博士生同时获得双方学位。
六、派出途径
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采取多种途径派出,主要有:
1.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的与国外合作培养研究生项目(见附件1)。
2. 学校及研究生院与国外高校(或机构)签订的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
    3. 院系与国外高校(或机构)有关院系签订的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
4. 研究生导师与国外高校(或机构)相关学科导师实施的合作项目。
七、申请和选拔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和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1. 个人申请和导师推荐,向院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郑州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2)国外院校入学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复印件;
(3)对方免学费或提供学费的证明;
(4)联合培养博士生需要提交联合培养计划(双方导师签字);
(5)成绩单复印件;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2. 院系根据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需要进行初选,初选结果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根据申请人学习成绩、科研水平、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和导师意见,进行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3. 校研究生院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由学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领导小组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4.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候选人书面材料。
八、派出工作管理
1. 学校成立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人事、外事、协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研究生院、人事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领导组成(见附件2),负责该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的制定以及候选人的推荐、评审和上报的组织工作。其中,人事处与科研处负责派出学科岗位和具体名额的确定,研究生院负责推荐与遴选,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联系国外接受单位和办理相关派出手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2.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派出研究生除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外,还须与学校签订学成回校工作协议书。学校全程关注派出研究生在国外的学习情况。
九、研究生派出期间的学籍管理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郑州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作者: sun    时间: 2008-6-29 11:07
支持,大家也有机会出国深造了
作者: renjunlong    时间: 2008-6-29 17:19
应该是这样吧




欢迎光临 郑大考研网育博书店 (http://bbs.zzuedu.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