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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郑州大学200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打印本页]

作者: 郑大考研网1    时间: 2009-2-21 14:18
标题: 郑州大学200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郑州大学200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报名

(一)资格
1.
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报考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考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类别
1.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

2.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三)收费标准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普通奖学金,普通奖学金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的研究生相同;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招收同类专业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可缴纳人民币或港元、澳元,交纳港元、澳元时,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计价收费。

(四)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五)报考地点
1.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鹰宇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施靖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6
图文传真:(020)38627815


3.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郭淑华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00853)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六)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或台胞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按照报考点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我校在复试时将根据情况进一步提出验证要求);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迅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七)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一个专业。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合格者,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试,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09年4月21日至22日。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郑州大学。
时间:2009年6月5日之前(以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下旬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09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将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半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其它
联系方式: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邮政编码:450001
联系人:郑美英  高士廷
联系电话:86-371-67781710     67781702     67781706(传真)
网址:http//gs.zzu.edu.cn
作者: chengxin952    时间: 2009-2-22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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