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考研网育博书店

标题: 法学院重点学科介绍 [打印本页]

作者: 郑大考研网    时间: 2007-6-7 09:33
标题: 法学院重点学科介绍
郑大法学院重点学科介绍
民商法学简介


       本研究方向创立于1980年,在胡仕湘、沈绍芳等老一辈学者的带领下,目前形成了以田土城教授为学科带头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教授 4人,副教授9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3人,在读博士5人。历经20多年的历练发展,本学科点在民法基本理论、商法理论与实践、知识产权法三个方面,逐步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研究特色和较为稳定的研究方向。
       一、在民法基本理论研究方面,本学科点形成了如下三个主要特色:(1)外观主义民法学理论与制度的研究。以田土城教授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商法之外观理论研究》和河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民法之外观理论研究》为基础,学科点出版了《民法基本理论研究》、《民法学》等学术专著,在《中国法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了《外观理论初探》等学术论文10余篇,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2)交易安全的法律保障研究。以田土城教授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担保制度比较研究》、国家教委重点社科基金项目《交易安全的法律保障》和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合同法的理论与实务研究》为基础,学科点出版了《合同法通论》、《交易安全的法律保障》、《担保制度比较研究》等学术专著,在《中国法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了《民法上之损害研究》、《担保制度的成因及其发展趋势》等40多篇学术论文,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项。(3)请求权基本理论研究。以田土城教授的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学科点出版了《请求权及其冲突研究》等专著,发表了《请求权类型化研究》、《请求权与民法典的体系思考》等10余篇学术论文,高留志博士已申报并获准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请求权与民事责任的关系研究》。学科点对上述三个方面的研究,对我国民法学理论的健全和完善,对我国民法典的制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在商法理论与实践方面,本学科业已形成商法基本理论、商事组织法、保险和社会保障法、金融和外商投资法四个研究特色。学术带头人张秀全教授,长期致力于商法基本理论研究,曾在《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商法的体例与体系》、《我国信用体系的构建与商法的完善》、《中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探源》、《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的反思与对策》等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主张部门法意义上的民商分立论,认为商法与民法具有不同的理念、精神及原则,应严格区分商事主体与民事主体、商事行为与民事行为,力主借鉴私法上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既有概念,倡导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民法、经济法相协调,以商法通则为龙头,以一系列单行的商业登记法、商事组织法、商事行为法为主干,以商事习惯法为补充的商法体系。宁金成教授长期致力于商事组织法的研究,曾主持完成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中国传统企业的公司化改造》、《民营经济发展的价值及法律保护》等多项社科基金项目,并结合我国经济改革实际,出版《公司治理结构--理论、制度的核心内容研究》、《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研究》等专著,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0余篇学术论文,对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造、公司治理的结构和环境、公司资本制度、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收购、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的监督机制、破产宣告与破产欺诈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了深入分析和系统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事组织法的相关建议和对策,对我国商事组织立法和公司改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三、在知识产权法研究方面,本学科逐步形成了三个鲜明的特色:(1)王锋教授对专利法的研究已达到相当水平,目前已出版专著6部,发表论文30余篇,获得省级以上奖励6项;(2)王莲峰教授对商标法的研究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果,目前已出版《商标法通论》等著作6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获得省级以上奖励3项;(3)罗晓静教授对信息法以及计算机与网络法的研究在省内也处于领先水平,以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综合保障法律体系研究》为基础,已出版有3部相关专著。这些研究成果对我国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的相关理论研究,尤其是对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 郑大考研网    时间: 2007-6-7 09:36
宪法与行政法学简介


       本研究方向溯源于1980年成立的郑州大学法律系国家法教研室,现有教授5名,副教授5名,讲师6名,具有博士学位者和在读博士生9人(包括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成员);2004年被评为河南省重点学科、河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05年被确定为河南省特聘教授设岗学科。长期以来,本研究方向的成员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密切关注我国宪政与行政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热点问题,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
       一、在中国宪政的理论与实践方面,以宪法基本理论、社会转型时期的宪政变革为研究重点,学科带头人苗连营教授先后在《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了《公民司法救济权的入宪问题之研究》、《宪法解释的功能、原则及其中国图景》、《关于制宪权的形而下思考》、《宪政建设与建设性地修宪》、《民主市场的交易规则》、《民意代表的言论免责权之研究》等论文20余篇;主持有司法部重点科研项目《宪政原理与中国法治特色研究》和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人权入宪与人权保障法律体系研究》。这些研究成果深入探讨了社会转型时期宪政建设的价值取向、功能作用和发展规律,以着力构建我国社会转型与宪政变革之间良性互动的理论范式。以近代中国的宪政建设为研究重点,宋四辈教授在《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了《近代中国宪政建设的教训和启示》、《近代中国宪政建设制约因素的法律文化分析》等10余篇论文,主持有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近代中国宪政建设制约因素及其启示研究》;苗连营教授在《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了《五四宪法的命运及其启示》、《从传统的家园意识看近代中国的宪政建设》等论文。这些研究成果旨在通过考察近代中国宪政建设的命运,深刻反思宪政国家的生成条件,以为当代中国的宪政建设提供经验和启示。以立法制度为研究重点,苗连营教授出版有学术专著《立法程序论》,并发表了《论地方立法工作中“不抵触”标准的认定》、《论我国立法监督制度中的附带性审查》、《行政立法及其控制》等近20篇论文,主持有《十五期间我省地方立法研究》、《立法质量的程序保障》等科研项目。这些研究成果着力剖析支配立法现象的各种原理和规则,以为构建我国立法制度的理想模式提供合理而可行的建议与对策。
       二、在中国行政法治的理论与实践方面,以行政征收、行政补偿、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等为研究重点,沈开举教授主持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补偿法研究》和司法部项目《城市拆迁法律规制研究》,先后出版了《行政征收研究》、《行政补偿法研究》等一批具有理论特色和实践价值的学术专著,发表了《行政上损失补偿范围之研究》、《宪政视野下的城市房屋拆迁》、《中国行政补偿法治及理论研究之发展》等20多篇学术论文;宋雅芳副教授发表了《论财产征用的公共利益目的》,王红建讲师撰写了《论中国行政补偿体系的建构》等等。这些研究成果使得我国对行政征收、行政补偿制度的研究走上了系统化、理论化和科学化的新阶段。关于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沈开举教授在传统的“一元论”和“二元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把行政法划分为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思路,并相应建立行政实体法学、行政程序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的“三元论”学说。围绕该学说,沈开举教授先后发表了《行政法实体与程序对应关系研究》、《行政程序立法中实体与程序关系探析》、《行政法部门划分和行政法学体系分类研究》等多篇学术论文,并和宋雅芳副教授共同主持编写了《行政实体法学》、《行政程序法学》、《行政救济法学》,从而建立起了行政法学的新体系。
         三、在外国宪政与行政法治的研究方面,以俄罗斯宪法与行政法为研究重点,刘向文教授先后承担有中华社科基金项目《苏共丧失执政地位的原因及其教训》、《俄罗斯宪法司法制度》等科研项目,出版了《俄罗斯联邦宪政制度》、《俄国政府与政治》、《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等学术专著,发表了《谈俄罗斯的总统制》、《俄罗斯议会上院的改革》、《苏联宪法监督制度的发展变化》、《俄罗斯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理论的历史发展》、《谈俄罗斯的宪法保障制度》等30余篇论文,并曾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提供了《俄罗斯政党制度》、《俄罗斯转型期国家杜马的选举制度》等一系列咨询报告,这不仅为决策部门提供了及时而准确的信息资料,也标志着本研究方向关于俄罗斯联邦宪政与行政法律制度的研究受到了各界的高度 关注和认可。其出版的《俄罗斯联邦宪政制度》、《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均为国内第一本系统研究俄罗斯宪法和行政法的学术专著;其在台湾出版《俄国政府与政治》,在海外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苏彦新副教授发表的《二十世纪的美国法律》、《美国法律史文献述评》等论文,对西方国家的宪政与行政法律制度也有独到的研究。
作者: 郑大考研网    时间: 2007-6-7 09:36
刑法学简介


       本研究方向是最早确定的河南省法学重点学科,长期以来在苦练内功、总结积累的基础上与国内刑法学重点学科点一直保持着紧密联系,不但培养了大批优秀刑法学硕士研究生,还为国家输送了相当数量的博士研究生,在国内学术界具有相当的学术优势。
一、中国刑法学。作为本研究领域的优势地带,本研究方向根据刑法规定,基于刑法基本理论,结合中国社会实际,对刑法的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了多视角的集中性专题研究,这对于完善刑法立法,促进刑法司法,从而保护国家利益、稳定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和实现社会公正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研究方向在刑法基本思想、犯罪构成、因果关系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先后出版了《刑法效力范围比较研究》、《慎刑宪点评》、《刑法因果关系研究》等学术专著7本,发表40余篇学术论文,在国内同行中居于局部性领先地位。
       二、外国及比较刑法学。全球化态势使得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地区都在或多或少地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发生联系,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无视这种趋势,更不得封闭自我。在这种情形之下,随着涉外、跨国性犯罪不断增多,国际社会的交往也必然增多,因此,加强对国外、境外的刑法学研究,并基于中国刑法的立场对此进行比较视角的研究,借鉴国外先进的刑法理论、刑法实践经验,不仅适应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也是作为一个世界大国的中国刑法界所不能忽视的。为此,本方向近年来加强着与国内外一些学术机构的联系与合作,相继出版了《刑事政策的基础》等学术著作,公开发表了《西方国家刑事和解理论及实践介评》、《保护观察制度与缓刑、假释的考察监督》、《略论日德刑法中的注意义务》、《缓刑考验制度比较研究》等数十篇学术论文,使外国及比较刑法学的研究成为本学科一个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
 
       三、刑罚学及死刑问题研究。作为刑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无论是刑罚的基础性理论,还是刑罚的实务性操作,学界对于刑罚问题的研究都相对薄弱。近年来,本方向围绕着死刑及相关刑罚问题进行了相当深入的研究和探讨。相继出版了《死刑限制论》、《死刑适用论》和《死刑罪名通论》等学术专著,发表了《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死刑的司法现状及其展望》、《死刑存废的立场》等死刑学术论文,从而奠定了论者在死刑问题研究上的领先地位暨国内外学术界的重要地位,经常应邀参与有关死刑和刑罚问题的国内外学术研讨会,并多次在死刑问题国际研讨会暨刑罚问题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并争取了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死刑适用效果研究”。以死刑为切入点的刑罚研究是本学科的突出特色。
       四、犯罪学。犯罪的产生有深刻的社会原因和个人原因。作为犯罪原因和对策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犯罪学要真正解决犯罪的防治问题,必须研究尽量减少犯罪的产生和造成的危害,必须追根求源,探讨引起犯罪产生的各种原因,了解各种原因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寻求防治犯罪的有效对策。在犯罪形势十分严峻、恶性刑事犯罪率常年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之下,犯罪学研究水平的提高,不仅能为国家治理犯罪提供直接的决策依据,而且对于降低犯罪率、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建立安定、和谐的社会,都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犯罪学的研究起步较晚,研究力量较弱,成果水平相对不高,需要有条件的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加大研究力度。为此,本研究方向立足河南,组织力量集体攻关,已经完成并出版了有关犯罪学的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暴力犯罪对策研究》和《集团犯罪对策研究》;围绕恐怖组织犯罪的特点、规律和特征,发表了数篇有关恐怖组织犯罪的理论文章。由此表明:本研究方向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突出的成果,研究的领域较为广泛,科研成果水平较高,在国内外同行中都具有一定的优势。
作者: 郑大考研网    时间: 2007-6-7 09:37
经济法学简介


       创建于1985年的郑州大学经济法学科,是全国综合性大学中较早开设该专业的院校之一。经过2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获得了重大发展。1994年本学科获得河南省滚动重点项目资助;自1997年至2004年连续三届被确定为河南省重点学科;自1999年至2004年连续三届被评为河南省省级优秀课程。本学科现有人员11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3人,博士2人,硕士4人。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本学科形成了以下几方面的研究特色与优势:
       一、经济法理论研究。本学科点程宝山教授自中国经济法起步之时就开始潜心研究经济法理论,独著《经济法基本理论研究》一书,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国家级、省级经济法教材及其他著作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系统提出了经济法的“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说”理论。先后获得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三等奖和河南省郑州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等。肖乾刚教授长期活跃于全国经济法统编教材工作第一线,所编法学核心课指定教材《经济法》一书,2002年获教育部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1998年,本学科受教育部委托,承担我国面向21世纪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经济法教学基本要求》的起草任务,该成果通过专家论证已载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作为教学大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该任务的完成使郑州大学成为全国法学14门核心课程教学要求的八大起草院校之一,充分体现了郑州大学经济法学科在全国的重要地位和雄厚的综合实力。肖乾刚教授长期担任全国法律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专家等职,程宝山教授担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经济法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
       二、企业法研究。沈贵明教授从事企业法研究20余年,出版独著《公司法学》,主编、副主编或参编21世纪规划教材《破产法学》、国家级统编教材《经济法》等著作10余部,其中,《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研究》一书获河南省社科联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公司法学》获河南省郑州市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国有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质疑》、《投资主体多元化与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国有企业资本结构改革的法理分析》、《析银行虚假出资证明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等有关企业法的系列论文发表于《法学家》、《郑州大学学报》、《法律适用》等中文核心期刊;《论我国破产管理人选的立法失误及其纠正》和《企业法制若干问题研究》等文章,分别被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复印。承担科研项目10余项,其中,所主持的《依法治理河南省经济秩序难点问题研究》和《鼓励外商投资法律环境问题研究》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研究成果,受到河南省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并被采纳;所完成的省社科联重点调研课题《企业集团的法律规制》2002年获河南省社科联优秀调研成果奖。
       三、竞争法研究。吕明瑜教授在中国新兴的竞争法领域潜心研究近10年,在《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有关竞争法的学术论文30余篇。2004年,其先后出版了《竞争法》和《竞争法制度研究》两本独著,其中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竞争法》一书被推荐为高等学校法学通用教材,出版半年内已有40多所学校使用其作为教材,并先后被评为河南省教育厅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等。《竞争法制度研究》一书也获得郑州市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一批学术骨干如曹明睿、金香爱、赵利敏、张素伦等均就竞争法方面发表了系列文章,形成了本学科新的发展方向。
       四、自然资源法与能源法研究。1980年肖乾刚教授以参加我国《水法》立法为契机,最早发起我国自然资源法研究活动。此后,其分别于1988年和1992年率先主持并完成全国统编教材《自然资源法教程》和司法部教材《自然资源法》,为我国自然资源法学科的创建与发展奠定了基础。1996年肖国兴、肖乾刚教授推出“九·五”规划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自然资源法》一书,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自然资源法理论体系,在全国同行中引起较大反响。该书先后获得了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河南省社科联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省教育厅优秀成果一等奖等。20世纪80年代初,本学科点肖乾刚教授率先完成了代表中国能源法学形成的最初成果《中国能源改革政策研究报告》。此后,其作为国家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撰写并主编了经济法专业“六五”、“七五”和“八五”期间的统编教材《能源法》,为中国能源法这个新兴学科的创建与发展奠定了基础。1996年肖国兴、肖乾刚教授推出“九五”规划教材《能源法》一书,提出了系统的能源法理论体系,在全国引起了较大反响。该书曾分别获得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河南省优秀教材一等奖、河南省社科联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本学科完成的《中国节约能源法立法研究报告》、《我国煤炭立法基础理论研究报告》分别获得河南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石油立法研究报告》获得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和河南省社科联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新近毕业到岗的3位环境资源法博士桑东莉、朱春玉、陈冬为该领域的学术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
作者: leilei    时间: 2007-6-7 10:39
老大辛苦了,向老大致敬,向老大学习
作者: 郑大考研网    时间: 2007-6-7 10:47
标题: 回复 #5 leilei 的帖子
共同提高:lol
作者: chenxiaoyu2008    时间: 2007-6-7 11:02
谢谢斑竹!哈哈




欢迎光临 郑大考研网育博书店 (http://bbs.zzuedu.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