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06级研究生户口迁移须知 |
作者: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6-6-12 阅读次数:10630 |
根据公安部和河南省公安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郑州大学2006级研究生户口迁移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户口为居民家庭户口、单位集体户口或人才交流市场(中心)集体户口的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户口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请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使用公安部统一印制的带有防伪标志的新式“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迁移证”各项目填写要求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涂改后加盖印章也无效。 (三)在“户口迁移证”左上方根据户口性质分别加盖“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条形印章,或在备注栏内注明户口性质。 (四)“户口迁移证”中身份证编码一栏,由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填写完整的身份证编码(按18位数填写);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年、月、日,应与本人身份证编码以及高考档案中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五)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栏须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未加盖“户口专用章”或加盖其它印章无效。 (六)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所使用的姓名一致。 (七)迁入地址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新校区) 三、学生应在入校前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郑州大学保卫处 2006年6月1日 |
原帖由 go123 于 2007-6-23 09:14 发表
学生应在入校前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我是辽宁人。到底是在辽宁换身份证,还是到郑州换身份证啊????????请明白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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