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专业招生计划:
建筑学 21人 城乡规划学 7人 建筑与土木工程 7人
二、 复试排序表
说明:此表仅为专业复试排序,经进一步核查考生报考资格、试卷等材料后,再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