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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郑州大学化学系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细则补充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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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大考研网1
时间:
2012-4-15 10:09
标题:
郑州大学化学系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细则补充条例
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做好我系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我系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在遵照执行学校研究生部《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化学系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学系实施细则。
1
、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类:A类免交全额学费,占40%;B类免交半额学费,占30%;C类自筹学费,占30%。
推免研究生三年均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不再进行等级评定(必修课有不及格现象除外)。
第一学年:
按照录取后综合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第二学年:
按照《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表》中的评分结果,以各个学位点为单位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1)品德表现(20分):
原则上,如果研究生没有重大政治性,原则性错误,该项评定标准为满分。
(2)学习成绩(35分):
学习成绩评分按计算公式: (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 该学年所修学位课程学分总和×70%+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学分总和×30%)×35% 来计算实际得分情况。
说明:
①
若出现公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出现不及格现象的同学,则学业奖学金直接定为C类或B类;
②
若公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出现不及格现象的同学多于C类或B类指标,从中选择相对学习成绩评定较差同学;
③
若公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出现不及格现象的同学少于C类或B类指标,参照学习成绩评定中最后名次进行增补。
(3)科技创新(15分):
发表论文应为当年已刊出的。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①发表论文被SCI、EI等收录: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4分,第2作者得1分,第3作者得0.3分,第4作者得0.2分;
②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或导师第1名)得4分,第2名得1分,第3名得0.3分,第4名得0.2分;
③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刊物(或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1分,第2作者得0.3分,第3作者得0.2分,第4作者得0.1分;
④获大学生(或研究生)科技成果或优秀论文: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1分,第2作者得0.3分,第3作者得0.2分,第4作者得0.1分;
⑤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0.5分,第2作者得0.3分,第3作者得0.2分,第4作者得0.1分;
⑥在全国、校内博士生论坛(研究生专题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等研究生创新活动中获奖,作大会宣讲报告或论文张贴: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1分,第2作者得0.5分,第3作者得0.2分
⑦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科研项目研究,著作撰写、获厅局级以上奖励:第1名(或导师第1名)得1分,第2名得0.5分,第3名得0.2分。
如果有同学发表文章,并符合上述要求,系研究生办公室提交文章复印件,根据上述条例,进行加分。
如果有多篇可以累计加分,封顶15分。
(4)社会活动(10分):
原则上均以9分计,研究生会主要干部、党支部书记、年级长、团支部书记(1分),各级研究生会干事、党支部委员、年级委、团支部委员(0.5分)进行加分,对在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也将给予加分(0.5-1分)。具体评分由系研究生办公室负责。
(5)导师评定(10分):
原则上该项得分为满分,如导师对该学生表现不甚满意,可与系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经调查属实,进行酌情减分。
(6)同学评定(10分):
原则上该项目得分为满分,如周围同学对该生表现不甚满意,可与系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经调查属实,进行酌情减分。
第三学年:
按照《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表》中的评分结果,按照各个学位点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1)品德表现(20分):
原则上,如果研究生没有重大政治性,原则性错误,该项评定均为满分。
(2)学习成绩(25分):
原则上该项目得分为满分,未参加中期考核和开题的研究生将无该项得分;
(3)科技创新(20分):
发表论文应为当年已刊出的。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①发表论文被SCI、EI等收录: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4分,第2作者得1分,第3作者得0.3分,第4作者得0.2分;
②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或导师第1名)得4分,第2名得1分,第3名得0.3分,第4名得0.2分;
③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刊物(或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1分,第2作者得0.3分,第3作者得0.2分,第4作者得0.1分;
④获大学生(或研究生)科技成果或优秀论文: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1分,第2作者得0.3分,第3作者得0.2分,第4作者得0.1分;
⑤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0.5分,第2作者得0.3分,第3作者得0.2分,第4作者得0.1分;
⑥在全国、校内博士生论坛(研究生专题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等研究生创新活动中获奖,作大会宣讲报告或论文张贴: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1分,第2作者得0.5分,第3作者得0.2分
⑦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科研项目研究,著作撰写、获厅局级以上奖励:第1名(或导师第1名)得1分,第2名得0.5分,第3名得0.2分。
如果有同学发表文章,并符合上述要求,请向系研究生办公室提交文章复印件,根据上述条例,进行加分。
如果有多篇可以累计加分,封顶20分。
(4)社会活动(15分):
原则上均以12分计,研究生会主要干部、党支部书记、年级长、团支部书记(3分),各级研究生会干事、党支部委员、年级委、团支部委员(1分)。对在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也将给予加分(0.5-3分)。具体评分由系研究生办公室负责。
(5)导师评定(10分):
原则上该项得分为满分,如导师对该学生表现不甚满意,可与系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经调查属实,进行酌情减分。
(6)同学评定(10分):
原则上该项得分为满分,如周围同学对该学生表现不甚满意,可与系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经调查属实,进行酌情减分。
2
、三助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助研奖学金分为三等,获奖面70%,未获助研奖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助教、助管奖学金,助教、助管奖学金按《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执行。助研奖学金中:一等每生每月500元,占10%;二等每生每月300元,占50%;三等每生每月100元,占10%。每年发放10个月。
第一学年:
按照录取后综合排序确定助研奖学金等级。
第二学年:
具体评分方法同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分方法。
第三学年:
具体评分方法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分方法。
另:凡研究生在学期间出现重大教学科研实验安全事故者,一律定为C类学业奖学金,并取消其助研奖学金。
本细则从2009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由系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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