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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复试工作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郑大考研网    时间: 2013-4-1 13:04
标题: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发布化工与能源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复试工作细则。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马国杰、魏新利

副组长:汤建伟、王瑞波

纪检负责:陈卫航

成员:左宁、章亚东、王定标、任保增、宋成盈、贾荣民、张永战

秘书:李 雯、孟祥睿

工作人员:余义友、姚红旗、彭溦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3月28日9:00-17:00

地点:新校区校综合管理中心633房间

2、体检

时间:2013年3月29日

地点:新区校医院

体检需携带以下物品:①体检费30元;②每人带一张一寸照片;③现场确认卡(体检结束由校医院在此表上盖章)

3、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3年3月29日下午16:30—17:30

地点: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633房间

4、外语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

时间:

2013年3月30日上午 8:30—11:30   外语听力、外语笔试

2013年3月30日下午 14:00—17:00  口语、外语水平认定考试

2013年3月30日晚   18:30—20: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

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详见本人准考证)

5、专业课考试及复试

时间: 2013年3月31日

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

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

专业课考试科目已由考生在报名时选定,不得变更。      

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新校区核心教学区研究生院多媒体教室,研究生院统一编排考场

三、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

1、专家小组

    由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名单另定)。

2、复试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统筹兼顾。按照2013年下达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录取,并在奖学金指数范围内确定录取考生所获学业奖学金等级。考生成绩满足基本要求,各专业择优录取并兼顾导师。贯彻向优秀生源倾斜和有利于优化学缘结构等原则。

3、招生复试人员、时间和地点

复试人员:入学初试合格人员、硕博连读及提前攻博人员

报到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办公楼102室 化工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负责人:李雯、孟祥睿;   联系人:余义友、姚红旗   

电话:0371-67781330

考生复试报到时需向学院研究生办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份;

(2)专家推荐书2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1份;

(4)硕士生阶段的成绩单1份;

(5)硕士论文(附评议书)1份;

(6)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1份,研究报告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给出评语和评定分数,并签字具名;

  (7)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及公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2篇;

(8)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在校硕士生同时提交《郑州大学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提交时间: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 下午17:00前。

(1)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 (化工组: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专业、生物化工、制药工程专业)

复试时间: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复试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新校区)化工与能源学院办公楼2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李雯、余义友、彭溦    电话:0371-67781330

(2)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学科

(动力组:化工机械专业)

复试时间: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复试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新校区)化工与能源学院北实验楼3楼 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学科会议室

联系人:孟祥睿、姚红旗    电话:0371-67781330

4、招生复试方案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复试方案公布如下:

(1)综合水平考核

通过自述和提问方式,考核涵盖综合素质、专业背景、学习和工作经历、科研经历、创新能力评价以及对报考学科学术前沿的了解程度等方面,着重考核考生的理论知识结构和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实验)能力。

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综合水平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

(2)专业外语能力考核

通过外语(英语)自述和外语提问方式,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科技外语词汇、听力和口语交流的熟练程度和能力。

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专业外语能力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

(3)研究报告考核

复试考生撰写研究报告: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参与的课外科技活动情况、硕士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主要内容、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其它研究成果情况、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博士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和打算、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字数2000字左右。

个人陈述应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并须在研究报告末尾写上以下文字“本人保证,以上所写一切内容(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经过本人认真思考和审核,而且符合本人真实情况,本人对此承担一切责任。”,并由考生本人签字具名和时间,研究报告正文允许打印,但考生本人签字具名必须手写体和打印体同时存在。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4)综合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在复试期间一并进行,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每位考生的专业外语和综合水平考核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招生复试成绩和提交材料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综合水平考核成绩×60%+专业外语能力测试成绩×40%

各学科复试小组秘书提交:

(1)复试小组人员组成名单;

(2)考生研究报告(含招生博士生导师评语和评定分数)1份;

(3)复试呈报表和复试成绩。

提交时间: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 下午17:00前。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7月中旬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综合排序表。

四、录取和导师选配

考试及复试成绩符合要求,进入录取程序的考生,分为“全脱产攻读博士(人事、工资关系均转入郑州大学)”和“不脱产攻读博士(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两个方阵,各方阵内分别按外语成绩排序。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给学院的招生计划及奖学金额度指标,按照优先录取“全脱产攻读博士”,然后再招录“不脱产攻读博士”方阵的排名次序,依次征询博士生导师和拟录取的博士生双方的意见,征询内容涉及博士生导师是否愿意录取、学业奖学金的来源和博士生导师助研奖学金支出意愿和能力。如因各种原因不同意招收该名学生,则紧随该考生后的下一名考生向上递补,并继续征询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生意见,依次至考生报名时所确定的博士生导师全部征询完毕,开始进入第二轮。

第一轮未被选定的博士生按外语成绩重新排序进入第二轮,与本年度有指标尚未招收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协商确定导师,并依次征询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生意见后确定第二轮排名顺序。

拟录取的考生,按初试外语成绩为基础,并参考复试成绩确定录取考生第一学年所获学业奖学金等级。第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按照郑州大学校研究生[2008] 2号文件中《郑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精神确定。

2013年5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网页(http://hxgc.zzu.edu.cn/)公布综合排序拟录取名单。

五、复议和监督

复试考生本人若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有复议、投诉要求的,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1.向化工与能源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纪检负责人提出申请复议、投诉;

联系电话:0371-67781291;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邮政编码:450001

2.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议、投诉;

3. 受理投诉时间:2013年4月15日—4月22日。

4.申请复议及举报违规违纪事项,必须实名进行。申请复议或投诉者,必须陈述事实、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匿名投诉、举报的,学校、学院皆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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