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2013级研究生学业的顺利展开,按《郑州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成绩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2013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作相关说明如下:
1、培养计划制定时间:2013年9月2日至9月30日。
2、培养计划制定原则:按照本学科、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每位研究生的特点,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完成。
3、研究生按2013年修订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各专业培养方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录入综合管理系统,各培养单位核对无误后方可组织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
4、培养方案的命名规则为“2013年XX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提醒研究生在制定培养计划时务必选择正确的培养方案。
5、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内的所有课程,导师要在网上逐一审核,严禁将审核权下放给研究生,一经核实,网上通报批评。导师审核前,研究生可调整培养计划;导师审核完毕后,培养计划生效,研究生不再有修改权限。
6、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制定后,院系要及时监控,原则上少于3人选课的课程不允许开设,若确有需要,请及时向培养办提交书面说明,列出所开设课程及开设理由。
7、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时,在英语、政治及学术活动、实践环节等培养环节会有较大不同,各培养单位请参照下表,加强对培养计划制定过程的指导与监控。
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英语课程不再由学校统一编码。
8、各培养单位可自行商定导师审核时间,以便在导师审核前适当调整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9、培养计划制定时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培养办联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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