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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要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系列报道之六: 有效的政府治理与更好发挥... [打印本页]

作者: lzg5618    时间: 2014-8-26 22:37
标题: 【要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系列报道之六: 有效的政府治理与更好发挥...
      8月24日,2014年行政法学年会会期第二天,会议研讨继续进行。上午,以“有效的政府治理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题的专题研讨会如期召开。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研究员冯军教授出席会议,并主持会议。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安徽大学、郑州大学等众多高校的行政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并结合个人研究角度,对议题进行了深入新颖的阐述、研讨与交流。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王敬波教授结合《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公共利益衡量》一文,对行政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有关规定作了详细深入的解读。王教授指出,公共利益是一种对极利益,在研究中一定要深入分析公共利益的含义。不然政府信息的公开与否会,会变得更为复杂。王教授认为,信息公开制度的价值体现在公益优先、公开优先等方面,这也可以作为明确公共利益的基本原则。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解志勇作出点评,认为王教授的这一研究,可谓是观点鲜明、富有新意。解教授认为,与界定较为清晰的个人利益相比较,公共利益概念的不确定性确实是这一方面的研究难点。解教授同时指出,与其衡量公共利益,不如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
      郑州大学法学院的郑磊博士以《改进“规划腐败”的行政治理机制——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中心》一文,阐述了对于“规划腐败”的理解与思考。郑老师指出,地产腐败、城市规划腐败是近年来专项整治的重点。从权力滥用的原因、治理手段的分类及效果、手段失灵的原因等几个方面,郑老师提出了例如行政路径、司法路径等的解决等措施。安徽大学法学院陈宏光教授点评认为,郑老师以控制规划为基础,以控制腐败为对象,观点阐述入木三分,很有力度。陈教授同时指出,应当多考虑公众参与度缺失、形式问题与实质问题等方面,对“规划腐败”问题的治理提出建议。
      在整场研讨会中,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王学辉教授的研究成果,选择了一个十分重要却容易为人所忽视的角度——法哲学。王教授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找寻找一个恰当的法哲学立足点,从而在理论层面上确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合理路径与思想。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王万华教授则在点评中提出,“道”与“术”其实是价值理性、技术理性的分别对应,中国法哲学基础比较薄弱,而如何理解议题中的“现代化”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在互动提问环节中,场上场下的专家学者巧思善辩,整个会场学术思辨氛围十分浓厚,智慧与思想的火花不断碰撞。中午,研讨会议圆满结束,不少与会专家学者仍在积极讨论、交流。此外,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琳,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淑芳,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朱应平,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马英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罗智敏,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教授谭宗泽,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肖北庚,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金菊,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胡敏洁,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鲁安东等也参与了报告发言与评论提问。
(供稿人:楚亦斐  许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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