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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要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系列报道之九: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四中... [打印本页]

作者: lzg5618    时间: 2014-8-26 22:40
标题: 【要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系列报道之九: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四中...
8月23日至24日,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河南郑州召开,会议主题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行政法”。众高校之学者、实务界之精英与会讨论,可谓群贤毕至,少长咸集,盛况空前。作为郑州大学法学院学生新闻中心的学生记者,我们有幸采访到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高秦伟教授。
第三方义务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报告的题目是“论行政法上的第三方义务”,如广告法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对违法行为在明知、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予以制止,这就是第三方义务。
为什么要关注这个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在的健康、安全、环境等问题,已成为政府监管领域的重要问题和解决难点。行政机关的资源是有限的,在治理理念变革创新的大背景下,需要充分利用私人的力量,特别是利用企业的。因为企业拥有技术、管理、经营上的优势。
当然,高秦伟老师也对这一制度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出了应对之策:“第一,就是需要对第三方做出一些限制。比如什么时候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是一个信息公开的问题。第二,制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的时候,要充分告知第三人,如果真的发生了问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传声
“此次行政法年会,正是作为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传声筒,”高秦伟老师说,“行政法是依法治国中的重要问题,包括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此次行政法年会的研讨内容,正好契合了三中全会中提出来的国家治理和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法也是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基础。”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于十月召开,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
李克强总理积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高秦伟老师说:“这个目标是正确的,但是也有几点不足。第一是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第二要问一问为什么要这么做?要有一个成本-收益分析;第三是要有规制审查机构;第四是要有更多规制方式。”
致青春学子
年会会期紧凑,时间紧张,但是高秦伟老师还是趁着这个机会来到郑州大学法学院,为同学们做了关于“政府规制与行政法学新动向”的学术讲座。
高秦伟老师在谈到青年学生学习时说:“学习法学首先要关注社会现实,用法律思维去分析社会。学海无涯,在学习之中最重要的是要培养学习的兴趣,成为一个善于思考的学生。”
后记:一杯茶水、收获满满
我们是在研讨会的茶歇中采访的高秦伟老师。当时会场讨论如火如荼,以至于茶歇时间向后推迟了十五分钟。高秦伟老师作为会议报告人,一直在台上和众学者讨论。全天的会议日程安排十分紧凑,我们只能在茶歇期间进行采访,未曾想会议氛围如此热烈。主持人莫于川教授说:“大家聚在一起,机会难得,趁着茶歇时间大家有什么问题尽管和高秦伟交流”。真是学者之意不在茶,在乎茶歇之间讨论也。
高秦伟,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副主任,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比较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
一位同学在微博中评论道:“二零一四年,岁在壬申,孟秋之初,会于郑州光华酒店,论行政法也。众高校之学者、实务界之精英,群贤毕至,少长咸集。聆听大家,丰富见识,开阔视野。”
(供稿人:胡舸  王重尧 许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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