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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郑州大学法学院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打印本页]

作者: 夜末清风    时间: 2014-9-3 09:24
标题: 郑州大学法学院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近日,郑州大学法学院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就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法律服务、业务培训等方面达成共识。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李兴成,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法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新乡中院党政班子成员共同出席了签字仪式。
    李兴成副书记简要介绍了郑州大学的基本情况,着重指出法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党建工作、学生管理、工会活动、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扎实,成绩显著。新乡中院法官人数多、案件数量大,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工作中率先实施了少年审判庭、摇号拍卖、人民观审团、社会法庭等创新制度;文化建设亮点纷呈。郑大法学院和新乡中院进行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有机结合,为全省乃至全国输送更多的卓越法律人才。
    苗连营院长简要回顾了法学院的发展历程,着重介绍了我院围绕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而采取的一些列举措,如召开高等法学教育与实践基地建设工作会议、举办法律实务高端论坛、法学名家大讲堂、法庭进校园、选派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等,有力推动了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提高了法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袁荷刚院长作为博士院长,在民商法学方面有丰富的学识,在法律实务方面有较高的造诣。聘请袁院长作为法学院兼职教授,是我院师资队伍实施“双师”计划的又一体现。
    袁荷刚院长表示新乡中院将聘请我院教师作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接受优秀法学专家挂职,定期选择典型案件走进学校开庭审理,为学生实践学习提供便利。同时,双方将互相提供学术信息,合作举办研讨会。
    李兴成书记与袁荷刚院长共同为郑州大学“法学院学生实习基地”、“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揭牌。(潘永健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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