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3-2014学年已结束,我校研究生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全国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在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创新型人才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和喜人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将对2013-2014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评选 “研究生先进集体”、“十佳研究生”、 “百名研究生优秀科研奖”、“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5个奖项。
2、参评对象为经过电子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博士生除外。
二、评选要求
(一)、“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要求
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的标准,并注意以下几点:
1、为突出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整合优秀人力资源,打造学术团队协作攻关,推动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应不拘泥于研究生班集体的传统概念。
2、研究生集体的范围应包括有一定的人数规模、在较长一段间内人员较为固定、组织机构较为健全、团结向上、目标明确,经过组织事先批准的各类研究生集体。
3、有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学生干部团结协作、工作积极,充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参加思想政治学习活动,同学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有良好的班风。在学年中该班级没有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
4、学术氛围浓厚,学风端正,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和社会服务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科研成果较突出的班级、获得各类荣誉较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20%。
(二)、“三好研究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
3、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本学年内有不及格科目,或者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不能参评。
评选比例:不超过研究生总数的20%。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团结同学,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坚守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3、担任学生干部1学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民主测评合格。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本学年内有不及格科目,或者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不能参评。
评选比例: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总数的15%。
(四)、“百名研究生优秀科研奖”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
2、能够按期修完学年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本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者在SCI、EI、《重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版)》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文章1篇;硕士研究生至少公开发表核心文章1篇;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撰写的调研报告有较好的社会应用前景或推广价值,并被实际应用部门所采纳;
(2)获得使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者(排名前2/3);
(3)获得厅局级科研奖励者(排名前2/3);
(4)主持郑州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并按期结项者;
(5)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在大会上宣讲者。
(五)、“十佳研究生”评选要求
1、“十佳研究生”是我校研究生的最高荣誉,要求申报者德才兼备。
2、“十佳研究生”候选人必须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三好研究生”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
3、“十佳研究生”候选人最低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理、工、医科类博士生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博士生在我校《重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版)》收录的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学术论文,硕士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排名前2/3);
(3)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排名前2/3)。
4、各培养单位限报1名“十佳研究生”候选人,学校将根据候选人材料及学科平衡,最终评选出10名。
5、为切实发挥评先评优的激励引导作用,同时兼顾到学科门类的差异,评选“十佳研究生”时将适当考虑评选结果的学科平衡性,即在文、理、工、医四个学科门类中都应选拔出最为优秀的研究生进行表彰,树立本学科门类的先进典范。
6、参评“十佳研究生”奖项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有4篇论文者要求至少应有2篇发表在省外期刊上;硕士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有4篇论文者要求至少应有1篇发表在省外期刊上。
(六)、科研成果计算注意事项
1、所获成果在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正式取得的成果。学术论文:要求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求我校研究生为主要完成人(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即名次在所有参与人的前2/3。
2、为鼓励研究生探索重要的学科前沿问题,从事原创性的研究,对于在所属学科最有学术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以主要完成人取得的重大科学奖)的研究生,其论文发表数量不作硬性要求。
3、研究生在国际会议上发表1篇论文(被收入论文集),等同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但发表核心刊物文章基本要求总数中,只能有一篇可作此等同处理。
4、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排名前1/2,署名郑州大学)1项相当于在SCI或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排名前3)1项,相当于在SCI或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5、研究生正式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省级以上统编教材、译著,博士生参编6万字以上、硕士生参编3万字以上相当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6、音乐、体育及美术学科等专业研究生具有自身的学科特点,研究生的创作作品在专业正式期刊上发表1首(幅)相当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作品获得全国、省级“五个一工程”奖(创作奖)1项,全国文学奖1项,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1项,相当于在所属学科最有学术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正式出版的个人文学、音乐、美术国家级作品专集(辑)1部相当于在所属学科最有学术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省(部)级作品专辑1部相当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三、工作日程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
1、9月 6日-9月14日为各单位自评及公示阶段。
2、9月15日 —9月16日为各单位报送评选结果阶段,请按照各院系上交时间安排表汇总上报,学校将当面逐一审查材料。
3、9月17日-19日为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复评、审核、公示阶段。
4、学校对评选结果研究确定后给予表彰。
(二)材料要求
1、“研究生先进集体”、“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研究生”、“百名优秀科研奖”候选人要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研究生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应包括思想教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尤其是研究生集体取得科研成绩的情况;“十佳研究生”、“ 百名优秀科研奖”申报材料应附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上报百名优秀研究生情况汇总表、十佳研究生情况汇总表(请按照附件中的样表填写)。
2、各院系将评选推荐结果做以排序,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yangongbu@zzu.edu.cn,同时上报书面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应通过一定方式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后方可上报。
各单位应组成研究生评先小组,严格评审程序、评审条件、评审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上交材料,确保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材料上交时间安排
附件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比例和分配名额
附件3:相关表格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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