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于2000年7月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而成,是 “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2月成为河南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河南省惟一一所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的高校。
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近年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2014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52人,博士研究生224人,各类在校研究生达到15000多人。已进入全国研究生教育大校行列。
目前,郑州大学学位点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门类62个一级学科;有2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5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1个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1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0个工程硕士授权专业领域,以及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权;有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国家级重点及重点培育学科。现有两院院士30人(专职院士6人,双聘院士24人),博士生导师298人,硕士生导师2387人。在对外交流方面,已与美、日、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郑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势头良好,已成为中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今天的郑州大学正把研究生教育作为强校之路,朝着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迈进。
我校2015年意向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80名,为真正体现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以科研经费资助为引导的导师资助制,各招生院系国家项目计划中一定比例计划用于导师全额资助招生,导师全额资助计划用于招收优秀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年度招生一次,科学学位博士生实行以4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学校继续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以科研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和以激励创新为目标的研究生动态奖助体系。
为了激发博士生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学校除了提高博士生基本生活待遇外,还采取措施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投入,优化培养条件。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学校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评定发放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第二、学校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发放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第三、学校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其中学校专项每年不低于100万元,用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其中博士生相关奖助项目有: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获准立项的博士生可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资助4万元专项资助。
2、优秀学位论文表彰计划。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河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士生及导师,学校将会另给予重奖。
3、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计划。博士生在学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以郑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我校认定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按当年学校“研究生学术论文奖励计划”划拨资金对研究生个人发放研究生学术论文奖励。
第四、学校每年设立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每年投入20万对具备科研潜质和创新思维的全脱产科学学位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资助。
第五、十佳研究生奖励。每年按评选条件选拔10名“十佳研究生”,每人奖励1万元。
第六、百名优秀研究生科研奖励。每年按评选条件选拔300名科研成绩优秀的研究生,每人奖励5000元。
第七、博士生国外访学计划。学校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进行国际短期访学交流或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限额资助其国际旅费、会议注册费等2万元。
第八、加大研究生“三助”工作(助研、助教、助管)力度,扩大“三助”岗位数量,使研究生通过科研教学、管理实践获得一定报酬。
第九、完善困难研究生的保障机制,通过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方式,对家庭困难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帮助,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2009年9月1日前毕业),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4)达到招生院系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5、国外留学人员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6、博士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2、6、7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的本校在学硕士生。
(三)“申请-考核”制:
201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将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工程学院试行对普通招考考生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优秀生源,探索博士生导师自主考核选拔博士生的新途径,具体选拔办法参见相关学院实施细则。请考生关注相关链接(http://www5.zzu.edu.cn/wuli/yjsjx/4a44c05f497dbb0b014a5b69d5487921.html
http://www5.zzu.edu.cn/clgc/rcpy/yjsjy/4a44c05f497dbb0b014a3ca100027065.html)
二、报名及考试方式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和普通方式报考的考生一样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报名网址为http://gs.zzu.edu.cn。
2、考试方式实行两段式考试。第一阶段为外语资格考试,在现场确认后进行。第二阶段为业务课考试和复试。
3、申请硕博连读考生遵照《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研发[2014]12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2月1日至3月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3月12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3日下午16:30-17:30
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地点:郑州大学研究生院(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633)。
四、体检
体检于3月13日在新校区校医院(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进行,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外语考试
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现场确认时打印的信息确认表参加考试。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认定考试(小语种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TOEFL成绩85分以上(2年内有效);
2、GRE成绩1200分(旧GRE)以上;260分(新GRE)以上(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50分以上(2年内有效);
4、IELTS成绩6.0分以上(2年内有效);
5、WSK或PETS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6、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硕士以上学位;
7、硕士(全日制)阶段为英语专业,并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博士学位。
(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郑州大学2015年博士生入学外语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博士生入学外语资格考试(英、俄、日、德、法语任选)分为听力、笔试和口语。其中,听力40分;笔试110分(词汇10分,阅读理解30分,完型填空10分,翻译30分,写作30分);口语50分。满分200分。
小语种试题题型除不含听力(在复试中进行)外,其他题型和分值与英语相同。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015年3月14日上午 8:30—9:00听力
2015年3月14日上午 9:00—11:30笔试
2015年3月14日下午 口语、外语水平认定考试
2015年3月14日晚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
考试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
六、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及时间
普通招考方式考生须参加专业课考试,所有考生均需按照招生院系的安排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须加试政治,复试时加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报考院系)。
考试时间: 2015年3月15日上午:业务课一
2015年3月15日下午:业务课二
复试日程由招生院系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七、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专家推荐书2份;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1份;
3、硕士生阶段的成绩单1份;
4、硕士论文(附评议书)1份;
5、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1份;或职业实践业绩报告(专业学位考生提供);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修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及公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2篇;
7、根据教育部教学[2003]17号文件精神,取消报考博士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但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我校教职工报考须加盖校人事处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学校不承担责任。
8、符合参加外语水平认定考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交研究生院审核。
以上材料1-6考生还须于3月12日前交本人所报考院系,院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才可参加第二阶段的业务课考试和复试。第七条中的第7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场确认时上交。
八、其他说明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3、招生类别分为全日制脱产和在职攻读两类。在校期间,按照学校实行的奖学金制度,享受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奖学金。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4、招生简章及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学校或招生专业根据培养条件所拟定的意向计划,所有专业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因受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所限,我校有些博士授权专业的研究方向和导师2015年暂不招生或只招收硕博连读生,请考生务必经确认后再选定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有些招生专业将在所有方向报考生源中优中选优,在实际招生计划的数额内确定当年的招生方向及导师。请考生务必认真查阅简章,对上述情况有必要的思想准备。
5、我校自然科学类(理科、工科、医科)各专业原则上限招全日制(全脱产学习)考生。其它专业全日制(全脱产学习)考生应占75%。
6、高校辅导员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7、学校积极推进硕博连读和导师全额资助招生工作,各专业该类考生录取人数可占本专业总招生人数的50%以上。
8、报考导师全额资助制博士生考生要求是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学校要求是硕士授权单位。
9、学费标准以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
欢迎访问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为:http://gs.zzu.edu.cn),查询相关考研信息。研究生院每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开通集中答疑电话(0371-67781710),敬请考生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及时间要求进行相关查询或咨询。
如教育部关于2015年博士招生工作有新的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导师及招生计划均以报名系统最终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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