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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进行考核和重新认定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郑大考研网    时间: 2015-7-2 09:54
标题: 关于对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进行考核和重新认定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是培养单位为加强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与行业、企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建立的人才培养平台,是研究生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是产学结合的重要载体。
我校从2009年开始进行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的认定和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郑州大学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和建设办法(试行)》、《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通过利用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平台和条件,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和政府部门合作等有效途径,学校目前已有200余个学校认定的研究生实践基地和专业学位联合培养基地,并进行了授牌和校外导师评聘,范围涵盖了大部分的学科和专业类别,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实践基地,同时通过不懈努力,学校还建成了一批有品牌效应的示范性实践基地,也涌现出一批在实习实践中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的建设,我校将开展郑州大学创新实践基地检查考核和重新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基地考核
1.考核范围:我校目前所有已认定的郑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
2.考核方式:学院和合作单位共同参与,对基地进行自我考核和总结。
3.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基地的培养条件、制度建设、培养过程、培养成果、特色及创新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下一步发展规划等。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该基地是否“继续深化合作”或“给予撤销”的意见。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强化基地内涵建设,组织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考核表》(附件1)、《郑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考核汇总表》(附件2)并上报。
二、 基地重新认定和基地导师信息上报
此次重新认定的基地分为两种,分别是:
1.参加此次考核的2015年以前已经认定的郑州大学创新实践基地。如此次考核学院结果为合格以上,学院的考核意见为“继续深化合作”的,则还继续成为我校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不变,如学院考核意见为“给予撤销”的则不予重新认定。重新认定后的基地名称依然为“郑州大学创新实践基地”。
学院在对基地进行考核时,也要将原来评聘的基地导师参与研究生培养、指导研究生实习实践和论文写作的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对基地导师进行考核。学院准备撤销的基地原则上不再评聘该基地的导师。此次基地考核后,各基地的基地导师会有一些变化,各学院需将此次重新认定的基地的所有基地导师信息进行汇总上报,格式按照附件3。
2.2015年以后学院想要重新申报的基地。需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表》(附件4),批准设立后,基地名称统一为“郑州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新增的该联合培养基地的基地导师,需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5),并随申报基地时一同上报。以后新增的基地和基地导师按照此程序和材料进行上报审批。
请各学院在2015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及时将材料进行上报,电子版发送至liuyj@zzu.edu.cn,纸质版一份交到专业学位办242办公室。
附件: 1. 《郑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考核表》
2. 《郑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考核汇总表》
3. 《郑州大学创新实践基地导师汇总表》
4. 《郑州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表》
5. 《郑州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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