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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2017年博士生入学复试安排 [打印本页]

作者: 信息发布    时间: 2017-3-19 17:32
标题: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2017年博士生入学复试安排
  根据《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发布化工与能源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和复试工作细则。

  一、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国杰、韩一帆

  副组长:任保增、王黎明

  成 员:章亚东、汤建伟、侯翠红、贾荣民

  工作人员:李顺义、彭 溦、姜高亮

  二、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和复试工作专家委员会

  主 任:刘炯天

  执行主任:韩一帆

  成 员(14人):刘国际、刘金盾、魏新利、章亚东、任保增、原思国、马晓建、韩 捷、孙培勤、王 岩、王定标、汤建伟、张 冰、常 春

  三、考生资格审查

  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新校区)。

  考生须向学院研究生办提交以下材料1-7(需装档案袋,袋外粘贴含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名称、提交材料清单内容打印纸)。经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考生才可参加第二阶段的2门业务课考试和复试。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如下:

  1、填写好的《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2、专家推荐书2份;

  3、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1份;

  4、硕士生阶段的成绩单1份;

  5、硕士论文(附评议书)1份;

  6、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具体内容要求参见本细则下文中“五、招生入学复试(面试):学院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复试方案如下”的(3)研究报告考核)1份;

  7、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修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及公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2篇;

  8、符合参加外语水平认定考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交研究生院审核。

  材料提交地点:郑州大学工科园 泊月路与河园东路交叉口南2栋楼

  化工与能源学院办公楼102室 研究生办公室

  时间:2017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联系人:李顺义、姜高亮、彭 溦

  电话:0371-67781330

  四、招生入学考试(初试)

  考生可查询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相关信息:

  http://gs.zzu.edu.cn/staticPage/ShowNews69357s4966.html

  http://gs.zzu.edu.cn/staticPage/ShowNews69367s4027.html

项目
时间
具体地点
备注
考生现场确认
2月22日
9:00-17:00
校行政楼 研究生院
633房间
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考生提交材料
2017年2月22日
9:00-11:30
14:30-17:00
化工与能源学院
办公楼102室
材料1-7(需装档案袋,袋外粘贴打印含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名称、提交材料清单内容)
考生体检
2月24日
9:00—11:30
14:00-16:30
医科园 河园北路
郑州大学 校医院
需携带:体检费30元;每人带一张一寸照片;现场确认卡(体检结束由校医院在此表上盖章);○自带笔一支
考生领取准考证
2月24日下午
15:00—17:00
校行政楼 研究生院
633房间
外语听力、
外语笔试
2月25日上午
8:30—11:30
核心教学区
(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口语、外语水平
认定考试
2月25日下午
14:00—17:00
同等学力考生
加试政治
2月25日晚
18:30—20:30
业务课一考试
2月26日上午
8:30—11:30
核心教学区 校研究生院
多媒体教室,研究生院
统一编排考场
第二阶段业务课考试科目已由考生在报名时选定,不得变更
业务课二考试
2月26日下午
14:00—17:00

  五、招生入学复试(面试)

  1、复试要求

  学院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名单另定),参加复试考生向复试小组提交本人科研基础及相关科研成果的报告(即考生资格审查中须提供的第6项材料)。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申请材料,测评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7月中旬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综合排序表。

  2、复试参试人员、报到时间和地点

  复试参试人员:入学考试初试合格人员、硕博连读及提前攻博人员

  报到地点:化工与能源学院办公楼102室化工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报到时间: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联系人:李顺义、姜高亮、彭 溦

  电话:0371-67781330

  3.复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

  (化工组:报考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化工、工业催化、制药工程)

  复试时间: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开始。

  复试地点:化工与能源学院办公楼2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姜高亮、彭 溦 电话:0371-67781330

  (2)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学科

  (动力组:报考化工机械专业)

  复试时间: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开始。

  复试地点:化工与能源学院北实验楼3楼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学科会议室

  联系人:李顺义 电话:0371-67781330

  4、复试方案

  学院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复试方案如下:

  (1)综合水平考核

  通过自述和提问方式,考核涵盖综合素质、专业背景、学习和工作经历、科研经历、创新能力评价以及对报考学科学术前沿的了解程度等方面,着重考核考生的理论知识结构和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实验)能力。

  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综合水平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

  (2)专业外语能力考核

  通过外语(英语)自述和外语提问方式,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科技外语词汇、听力和口语交流的熟练程度和能力。

  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专业外语能力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

  (3)研究报告考核

  复试考生撰写研究报告: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参与的课外科技活动情况、硕士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主要内容、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其它研究成果情况、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博士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和打算、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字数2000字左右。

  个人陈述应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并须在研究报告末尾写上以下文字“本人保证,以上所写一切内容(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经过本人认真思考和审核,而且符合本人真实情况,本人对此承担一切责任。”,并由考生本人签字具名和时间,研究报告正文允许打印,但考生本人签字具名必须手写体和打印体同时存在。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4)综合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在复试期间一并进行,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每位考生的专业外语和综合水平考核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复试成绩和复试材料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综合水平考核成绩×60%+专业外语能力测试成绩×40%

  各学科复试小组秘书提交:

  (1)复试小组人员组成名单;

  (2)考生研究报告(含招生博士生导师评语和评定分数)1份;

  (3)复试呈报表和复试成绩。

  提交时间: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

  六、录取

  2017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网页(http://www5.zzu.edu.cn/hxgc/)公布综合排序拟录取名单。

  七、复议和监督

  复试考生本人若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有复议、投诉要求的,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1、向化工与能源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复议、投诉;

  联系电话:0371-67781803,67781330;

  联系地址: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邮政编码:450001

  2、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议、投诉;

  3、受理投诉时间:2017年3月15日—4月1日。

  4、申请复议及举报违规违纪事项,必须实名进行。申请复议或投诉者,必须陈述事实、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匿名投诉、举报的,学院皆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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