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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郑州大学书法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郑大考研网    时间: 2020-5-26 20:33
标题: 郑州大学书法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书法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今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 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1)我院书法专业初试未进行创作实践环节的测试,因此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整体比例为1.35:1,有利于选拔文化基础与创作实践均较优秀的考生。
2)总分347,政治和英语45,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90。凡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2. 复试名单公布方式:复试结束后,请在书法学院网站查看考生复试名单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考生复试前准备
1.远程复试网络设备和软件要求。应提前准备稳定顺畅的联网途径(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手机流量);我院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和腾讯会议两个平台复试,采用双机位面试。考生需准备两个移动终端,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请提前下载安装学信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具体操作手册届时发到微信),考生在手机或电脑登陆网页https://bm.chsi.com.cn/ycms/stu/进行验证进入考场。腾讯会议(下载APP,实名注册),并调试好音频,前期测试好视频会议的流畅度,确保声音和画面清晰,无杂音和卡顿。2.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需保证房间内信号质量满足通话要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外不能有其他人员。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除面试所用设备外,无其他参考资料和电子通讯设备。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需准备写字台(笔试用)。
系统演练和设备测试
1.对考生的网络设备进行调试(加入腾讯会议,会议号届时发到微信群)。具体要求如下: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2.复试纪律 (1)考生复试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能化妆、不得用头发、饰品等遮盖耳朵及面部,以便于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3.考生复试时不得使用耳机,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4.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他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5.提前签署《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如家中无打印设备,可手抄承诺书内容,将签字后的《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拍照后于5月27日下午六点前,与其他证件一并发送到15244179602@163.com,纸质版留存,待录取后于开学报到时提交。6. 复试时间:5月30日、5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5月30日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临摹和创作), 5月31日综合素质能力与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三)复试要求和资格审查
1. 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需如实、准备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 远程复试平台将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库学历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检验,严防复试“替考”。请考生知晓并诚信应考。
3.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通过网络方式提交PDF或图片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15244179602@163.com
4. 考生确认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按学校研究生官网要求登入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确认。
5. 考生须再次微信中提供自己的电话联系方式(建议再留一位紧急联系人电话)
6. 考生进入复试现场须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行视频核验。
7. 复试场地检查 考生需环视摄录本人复试场地,如有不符合远程复试要求的情况需根据教务老师要求进行整改,除考生本人不得有其他人出现在复试场地。
8.复试期间,不得翻阅资料;不得佩戴耳机(可使用话筒和外放设备);除远程复试需要使用的设备和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利用任何设备对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屏。
面试过程中,考生需将双手放在摄像头可以拍摄到的位置,双眼目视屏幕,不得四处观望,不得中途离场,如出现考生离开监控范围,原则上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期间不能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9.面试完成后,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考试信息,不得将本次复试的任何资料发布在网络上。
10.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考务老师,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11.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临摹和创作);
2、外语听说能力;
3、综合素质能力。
(五)复试主要方式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分临摹(临摹题1和临摹题2)与创作(创作题),临摹主要考察书法临摹能力,创作主要测试书法创作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临摹题1、临摹题2和创作题考试时间分别为40分钟。满分按10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50%。(注:考生需于每一题考试结束5分钟之内,在监控范围内将试卷拍照,照片不得做任何修图处理,选择“原图”发送到指定微信号。保证试卷正面拍照,四边基本齐平,试卷不允许署名。试卷留存,报到时交到学院存档。考试需自备笔墨纸砚,宣纸要求白色,尺寸一律为四尺横向三裁,考试时可以备纸练习。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
3、综合素质面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满分按10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30%。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能力测试成绩(5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为40%,初试成绩所占权重为60%。
3、复试成绩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按满分100分计算)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仍需列入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七)调剂复试方法和安排
书法学院不接受校内其他学院、校外调剂
(八)其他说明
1. 同一招生学科或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 入学后将进行临摹创作技法测试,凡与复试水平明显不相符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九)监督和复议
1. 学校、学校两级督导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督察,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措及时调查处理。
2. 本实施细则,由书法学院负责解释。学院电话:0371-6776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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