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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2020年博士生招生初试及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郑大考研网 时间: 2020-6-19 09:30
标题: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2020年博士生招生初试及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郑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今年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及复试工作。
严格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出于应对疫情需要,在符合教育部及郑州大学有关规定,并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尽最大可能简化相关程序,减少人员聚集,认真制定考试及录取方案,参照硕士研究生复试经验,采用线上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等工作。
二、组织管理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在历史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根据本院具体情况,专门成立复试专家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防疫防控小组,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
1.报名信息确认及缴费:采用网上远程确认和缴费方式进行,考生通过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确认考生信息,通过财务处提供的账号网上缴费。
2.资格审核:报考我院考生的资格审核通过网上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由我院审核,普通招考方式考生申请外语免考资格由研招办审核确定。
四、初试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采用超星智慧考试系统远程考试,腾讯会议视屏全程监考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准备2台安装摄像头的电脑或手机用于参加远程笔试,其中主机位设备要求为具有网络、摄像及音频输入输出功能的安卓或苹果手机,辅机位设备要求为带有网络、摄像及音频输入输出功能的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具体要求参见《郑州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考试外国语统考远程笔试考生须知》。
6月20日上午9:00-11:00,外语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考试内容不含听力和口语,听力和口语考核在复试中进行。英语初试题型由阅读理解和写作组成,阅读理解5篇文章,共计50分;写作分为命题大作文和应用小作文,共计50分。
6月20日下午15:00-17:0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开卷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
6月21日上午9:00-11:00,考业务课一;下午15:00-17:00,考业务课二。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外语初试、同等学力政治加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两门业务课初试由我院在规定时间通过线上方式组织进行。考试科目按我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已公布的内容执行。
五、复试
1.复试时间定于6月28日上午9:00-12:00,由我院统一组织,采用腾讯会议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要求将另行通知,并在复试前通过本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2.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应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复试专家小组应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以上人员组成,其中1人为兼职纪检人员。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兼职纪检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并作记录。配备秘书2人,分别负责英语听力和口语考核、技术保障、考生资格审查、记录复试情况及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等工作。
3.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在本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根据专业需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考核占复试成绩的20%,其他部分面试占复试成绩的80%。
4.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将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加强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录音录像录屏的存储介质由我院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5.考生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生外语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要达到学校的合格要求才能进入复试。
6.硕博连读考生需进行信息确认,不再参加初试,但要参加复试。
六、录取
1.历史学院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要在本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结果将在本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本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本院纪检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本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八、防疫要求
1.复试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房间不宜过小。相关设备需提前进行消毒,当日工作结束后房间和设施应进行彻底消杀。非本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现场。
2.复试小组成员座位应相对固定,成员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大于1.5米)并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各复试小组之间不得随意串岗。
3.复试过程中如出现人员身体不适、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排查原因,排除新冠肺炎因素后方可重新参与复试工作。
4.选拔参加复试人员时应提前摸清健康情况,不符合健康要求者不得入选。
5.复试安排应遵循确保安全、错时错峰原则,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咨询电话:67783390
监督电话:67739212
历史学院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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