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经,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今年建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建筑学院作为招生工作的主体,认真领会和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组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和防疫防控小组,明确各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及职责,以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同时满足《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和《郑州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要求,并通过复试资格审核。
2.复试差额比例
所有专业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按四舍五入计算)。
3.复试名单公布方式和地址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在郑州大学建筑学院网站(http://www5.zzu.edu.cn/arch/)上进行公布。
4.复试通知单
参加复试考生须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具体网址详见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及打印复试通知单。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
采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校。按学校要求复试系统统一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为确保复试工作顺利,建筑学院选用腾讯会议作为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
2.复试时间
建筑学院各专业复试时间详见附件1。
3.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介绍及操作流程、操作指南、注意事项等内容说明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 复试资格审查的形式
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采用线上审查的方式,学院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核参加复试考生按照要求提交的所有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对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3.提交复试材料内容要求:
参加复试考生须线上提交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含:
(1)学校规定材料按照已公布《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提交相应材料;
(2)学院要求补充材料:附件
附件可以包含考生教育背景、科研或获奖成果等证明自身学习和科研能力的相关资料。附件资料调剂考生必须提交。
所有文件扫描或拍照形成独立的jpg格式文件,并按文件内容命名,文件须保证清晰可读。
4.提交复试材料时间
(1)城乡规划学(代码083300)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05日24:00时,
(2)建筑学(代码081300)和建筑学硕士(代码085100)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05日24:00时。
(3)建筑学硕士(代码085100)调剂考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07日24:00时。
5.提交复试材料方式
参加复试考生所有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每人统一一个压缩包进行提交,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复试资格材料。压缩包内包含三个JPG文件:
(1)政审材料一个JPG文件,并整合成PDF格式,文件命名:考生编号+姓名+复试政审材料。
(2)相关证件一个JPG文件,并整合成PDF格式,文件命名:考生编号+姓名+复试相关证件。
(3)附件一个JPG文件,并整合成PDF格式,文件命名:考生编号+姓名+复试附件。
参加复试考生所有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按照统一要求提交至建筑学院jzxyyjsbgs@163.com。
6.资格审查联系电话:
政审材料:0371-67781767 王老师
其他材料:0371-67781776 闫老师
7.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要求、规定时间、规定方式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8.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建筑学院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详见附件:郑州大学建筑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程序和内容。
(五)复试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80分)。
2.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建筑学院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x70%+复试成绩x30%。
3.复试总成绩排名方式
(1)复试总成绩排名方式结合建筑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 城乡规划学(代码08330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建筑学(代码081300)和建筑学硕士(代码085100)按《郑州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统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中前5名录取为建筑学(代码081300)。
(2)复试总成绩相同时,比较初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总成绩相同时,比较初试专业课目平均成绩(科目三和科目四成绩之和的平均成绩);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根据复试专业能力考核等进行综合判定。
(3)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依据剩余招生计划按照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
4. 复试结果公示
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名方式,进行降序排列。复试排序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在建筑学院网站(http://www5.zzu.edu.cn/arch/)进行公示。
5.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调剂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相关规定要求,我院调剂实施办法如下:
1. 按《郑州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报考我院的建筑学(代码081300)和建筑学硕士(代码085100)的考生统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其中建筑学(代码081300)一志愿上线考生中有24人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专业调整,由建筑学调整为建筑学硕士,该部分考生须先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后调整后,学院将再次开放系统对剩余计划进行调剂。
2. 完成建筑学(代码081300)一志愿上线考生专业调整后,建筑学院拟接受调剂考生22人参加复试,录取专业为建筑学硕士(代码085100)。所有拟调剂考生都必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待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我院会在中国研招网发布调剂信息,在此之前不接收预调剂。
3.建筑学院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
(1)初试成绩须符合已公布《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2)调剂考生本科专业须为《郑州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限定的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三个专业之一;
(3)调剂考生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应届生。
4.参与复试的调剂考生的优先遴选依据:
(1) 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
(2) 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
(3) 学院剩余计划部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和学科专业的其他学业水平要求,综合考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 调剂工作的操作程序详见《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调剂考生的资格由学院严格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直接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24小时候内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6 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已同意复试通知考生,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具体网址详见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下载及打印复试通知单。
7. 咨询电话:0371-67781776。
五、录取工作
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建筑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建筑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
1.郑州大学建筑学院网站(http://www5.zzu.edu.cn/arch/)上将公布本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导师姓名、研究方向,供考生查询和选报导师。考生亦可通过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zzu.edu.cn/info/1025/10694.htm)查看已公布的《郑州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报导师。
基于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的原则,考生选报导师要求如下:
(1)为便于各专业考生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须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不同的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不同导师。如考生未按此规定填写选报导师,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具体网址见学校相关通知),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与复试材料一并提交至我院。
(3)考生须在《郑州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上明确注明不同意调换导师,并承担因无导师接收而不能被录取的一切后果,否则视为服从学院根据各导师招生情况统一调换导师。
2.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七、复试的监督与申诉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建筑学院纪检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建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纪检监督和申诉电话:0371-67781110
八、其它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满足《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后,由学校统一审核、分配;
2.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像录音,录像或录音的存储介质由招生单位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3.本实施细则的附件为本实施细则的有效补充,且具有同等效力。
4.任何人如未经建筑学院考务人员允许擅自进入或干扰远程复试系统,一经发现学院将及时上报学校按相关法律处理。
郑州大学建筑学院
2021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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