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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工作是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不断推进和深化招生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积极配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切实做好今年的硕士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监督、管理和协调,制定、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决定复试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
(二)各专业成立复试录取专家小组(具体成员组成由各学科自己安排,并指定1人兼任纪检监督人员,另须配备一名秘书负责复试各环节现场记录以及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工作)负责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实施。
二、复试基本条件
(一)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8年招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精神,报考公共卫生学院的考生参加复试必须符合国家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并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核。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三、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复试时间定为2008年4月23日~25日。
(一)报到、考生资格审核:
上线考生自行登陆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复试通知单,4月23日上午考生携带相关证明到公共卫生学院报到并进行考生资格审核。报到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本人材料:
1、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复试通知单
4、考生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
5、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7、考生大学期间所获得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同等学历考生须提交的相关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二)体检:时间4月24日。我院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早上需要空腹抽血并做规定的各项检查。考生需携带近期一寸照片1张,并自备体检费。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提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主要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专业科目笔试时间3小时,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按国家机密材料存放交接。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各学科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复试的形式、方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占10分,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4、面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5、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不及格即<60分 将不予录取。各专业加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
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专业课笔试时间定于4月23日下午2:00~5:00,地点在学院2楼学术厅。加试时间定于4月24日下午2:00~5:00,地点在学院2楼学术厅。
面试时间定于4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学科自行安排并上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成绩+实践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五)基本要求
复试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相关专业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组应由以学科负责人为主,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研究生任课教师5人组成。各复试小组要指定1人为兼职纪检监督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并做出记录;要配备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秘书,做好现场记录以及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工作。复试办法及基本程序必须在统一规定的复试日期之前上报公布,并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本人。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实行监督复议制度,复试过程必须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密封保密、复试记录和改卷等工作,公开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有效性。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2008年4月25日~30日。投诉电话:67781963。
五、录取办法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排序成绩(即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之和重新排序,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学院网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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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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