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和《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相关规定,结合今年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正公平。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线下分类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学院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等多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人及纪检人员等组成,对复试的具体过程进行指导和监察;各复试专家小组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小组由主管院长、教务人员等组成,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技术保障小组负责突发故障处理等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的存储介质由我院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保证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考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必要时我院将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一)复试名单确定原则及复试差额比例 1、我院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硕”)的复试名单根据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线确定(总分file:///C:/Users/86186/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281分;单科线:1. 政治、英语file:///C:/Users/86186/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45分;2.专业课file:///C:/Users/86186/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60分)。请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2、我院招收(应用统计)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的复试名单根据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线确定(总分file:///C:/Users/86186/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366分;单科线:1.政治、英语file:///C:/Users/86186/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60分;2.专业课file:///C:/Users/86186/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90分)。请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硕、专硕复试差额比例均不低于120%。复试名单将公布在数学与统计学院的网页。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数学与统计学院采用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 1)学硕:基础数学专业、计算数学专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应用数学专业、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大数据科学与技术专业、统计学专业 复试时间: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 地点:主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 2)专硕:应用统计专业 复试时间: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2日 地点:主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 3、复试程序和要求: 第一步: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 第二步:笔试:专业课综合笔试,满分30分,考试形式:闭卷;部分同学需进行加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形式:闭卷,加试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第三步:面试:综合面试,满分70分,内容包括: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各10分,共计20分)。②知识结构和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25分)③实践能力考核(25分)。④综合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步:复试结果公布:数学与统计学院的网页上公布复试结果。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的方式和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提交材料清单: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a)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c)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d)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街道等出具的政审材料。 6)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系统填报导师并打印通知单) 8)复试承诺书:内容为“同意院内调剂专业,同意调剂报考专业导师”,或者不同意以上内容。要求:手写、签字并注明日期。 注意: 1)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退役大学兵士兵计划”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提交验证报告。 2、提交时间与方式: 提交时间:学硕: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12:00 专硕:2023年4月1日上午9:00-12:00 提交方式与地点:持复试通知单及所需提交的材料到数学与统计学院一楼大厅报到和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复试分为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其中: 1、专业笔试:共计30分; 考试时间:学硕:2023年3月31日13:30开始 专硕:2023年4月 1日13:30开始 考试内容:专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学硕: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复变函数、概率论、实变函数与泛函分析。 注意:所有跨专业考生需要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闭卷;学硕加试内容为:微分几何,数学物理方程,近世代数,任选其二,考试时间3月31日16:30开始。专硕加试内容为:抽样调查、R语言编程基础,考试时间4月1日16:30开始。 2、综合面试:共计70分; 面试时间:学硕:2023年4月1日8:30-12:00 14:00-19:00 专硕:2023年4月2日8:30-12:00 14:00-19:00 面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各10分,共计20分)。②知识结构和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25分)③实践能力考核(25分)。④综合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考场设置考题袋,每袋装若干道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考题。 复试总成绩占比权重:复试总成绩所占的权重为30%。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总分100分。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3、复试结果公示: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 4、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调剂 我院今年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不接受调剂。 五、录取工作 数学与统计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2、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考生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院不承担责任。 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各招生单位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七、监督与申诉 学院将保证畅通的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7780996 郑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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