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加强创新拔尖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维护广大本科生的切身利益,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有关精神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工作的组织及管理
推免工作分推荐和接收两个阶段。推荐工作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
为了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 分管教学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系主任组成。
二、推荐阶段
推免资格与条件当年本科二批以上统招录取的品学兼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作为推免生进行推荐: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无任何行政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严谨求实,学习成绩优秀,三(四)年成绩总平均绩点排名在院(系)推免生名额内;学院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对于符合上述条件,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有突出培养潜质,在校期间曾获得省级以上发明、创新奖励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3、院系推荐(9月25日止)
(1)公布推免实施办法。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工作小组根据实施细则遴选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同时在院(系)适当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推免工作中的咨询及申诉
推荐阶段,教务处负责受理推免生的咨询及申诉解释。
四、本办法推荐阶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旅游管理学院
2014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