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的比例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 | 单科线 | 总分线 | 科学学位
|
|
| 070207光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070208无线电物理
| 国家线 | 国家线 | 080901物理电子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080902电路与系统
| 国家线 | 332 | 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0809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国家线 | 国家线 |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 国家线 | 328 |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 国家线 | 318 | 081201计算机系统结构
| 国家线 | 国家线 | 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国家线 | 307 |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 国家线 | 国家线 | 专业学位
|
|
| 430109电子与通信工程
| 国家线 | 国家线 | 430112计算机技术
| 国家线 | 国家线 | 430113软件工程
| 国家线 | 国家线 | 2、复试比例:1:1.2
二、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专业及条件
1.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专业
1)科学学位专业:光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物理、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接收适量的调剂生。
2)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包括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三个专业),接收调剂生。
3)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专业接收985高校应届毕业生。
2.接收调剂生的条件及优先原则
1)调剂生的条件。
a.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b.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c.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d.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2)优先原则:第一,985、211学校毕业生优先;第二,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相关专业者优先;第三,计算机相关专业按总分高者优先,电子、通信相关专业按英语加数学分高者优先。
3.院内相关专业调剂
1)尊重个人志愿,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可以相互调剂。
2)对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专业,在复试范围内(1:1.2内)的考生,若复试后不能被录取者,按复试综合成绩放入专业学位进行综合排序录取,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参加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排序,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专业参加软件工程和计算机技术专业排序。
三、调剂程序
1、接收外校调剂考生的操作程序
(1)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2)招生院系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审核报考本院系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要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回复。院系将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到研究生院主页(http://gs.zzu.edu.cn)打印复试通知单。
(3)复试工作结束后,院系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并在研招网上向复试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
(4)对于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正式接收函,调取调剂考生考试档案。5月10日前考生试卷档案未到达我校的,不能将考生列入录取名单。
2、校内调剂操作程序
(1)考生提交调剂专业的书面申请表,经审核符合调剂原则要求的,调出专业所在院系签署意见。
(2)接收专业所在院系签署接收意见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3)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考生持相关申请表参加调入专业的面试。
四、截止时间
调剂生在4月2日上午10点之前将调剂申请表交到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学院将根据调剂申请表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于4月2日24点之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调剂生参加复试的名单。(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生按以上第三条规定的调剂程序办理手续)
五、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办,电话:67781984,联系人:高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