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辅导员的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学校决定每学期开始对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任职情况进行统计和重新认定。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辅导员管理规定》精神,以保证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及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宗旨,认真研究、合理安排研究生辅导员,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学校将不予认定。 新任辅导员需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辅导员情况登记表》,继续留任的辅导员仅需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辅导员情况汇总表》。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5日前将《郑州大学研究生辅导员情况汇总表》和《郑州大学研究生辅导员情况登记表》填写后经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到研工部201房间,同时将《郑州大学研究生辅导员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于9月5日下午17:00前一并发送至研工部邮箱yangongbu@zzu.edu.cn。 相关表格见附件。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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