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安排及录取原则
材料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安排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工作日程
1、4月23~24日参加我院
3、4月24日开始按各专业方向进行面试,复试名单、面试地点及时间安排如下:
①材料加工工程专业-高分子成形加工数值模拟方向
复试考生27人,具体名单:
郝晓琼 杜辉 张珂 李庆涛 贾振华 刘岩 冉允喜 厉国清 李宏磊 周俊阳 刘文远 王晓东 董应祥 焦铁果 蒋壮强 杨坤 刘恒 丁艳华 郭瑞鹏 张黎明 赵娜 邱碧薇 韩文娟 吕翠萍 廖徐霞 张永涛 李春千
面试地点:郑州大学北区(文化路97号)模具大厦12楼
面试时间:4月24日下午14:00—18:30
②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专业-金属材料方向
复试考生30人,具体名单:
朱金水 路全彬 陈斌斌 张兵权 孙华为 段晓辉 赵丹 孟二超 万元元 邹小珂 宋晓辉 陈帅 高军恒 杨娟 马永华 张亚伟 陈起 王璐 王刘利 杨会龙 肖志云 王红锐 李苗 高沙沙 张军恒 李荣平 姚海波 刘涛 魏猛 张晓静
面试地点:郑州大学北区(文化路97号)软件学院楼206房间
面试时间:4月24日下午14:00~18:30
③材料学专业-高分子材料方向
复试考生29人,具体名单:
辛建泉 段鹏娟 崔海涛 忽波 杜晓娜 王晋 刘莉 杨亚楠 魏金刚 吕向华 孙冠男 宋玉菡 赵亮 吕会朝 王荣娜 李凯锋 康克鑫 朱慧娥 杨秋艳 王星 张孝彦 易文清 赵坤 张高亮 张争争 王醴均 丁 健 姜姗姗 张 岚
面试地点:南校区20#楼212、213房间
面试时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④材料学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方向
面试考生13人,具体名单:
蔡彬 望伊涛 孙高扬 王艳娜 谷永莉 许大燕 宋彦良 宫小杰 郭璞 刘微 黄亚冬 李重阳 齐亚芳
面试地点:南校区22#楼(高温所二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4月25日下午14:30开始
⑤材料学专业-复合材料方向
复试考生10人,具体名单:
原会雨 鲍可 赵云龙 万方 刘钟升 郭 辉 郭 敏 侯贤祥 郭静斐 李志铮
面试地点:北校区(文化路97号)复合材料实验室(铸造实验室东)
面试时间:4月24日晚上19:00~21:00
⑥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
复试考生6人,具体名单:党东风 马恒印 王勃 于宁 谷洪亮 李格非
面试地点:南校区20#楼417房间 面试时间:4月25日上午8:30开始 ⑦皮革化学与工程专业:
复试考生6人,具体名单:李俊伟 王一坤 任伟柯 吴少博 庄朋强 曹利敏
面试地点:南校区22#楼702房间
面试时间:4月25日上午,8:30开始
⑧包装材料与工程:
复试考生6人,具体名单:李侗 韩榜 姜合民 黄坯坯 刘晓玉 陈惠兰
面试地点:南校区教2楼118房间 面试时间:4月25日上午9:00开始
二、复试程序、内容、复试方式
1、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我院重点从以下两大方面加强对考生进行考查: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事件(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复试程序:
考生4月23日下午14:00先到郑大新区材料馆306/307教室集中,由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老师讲一些具体问题及要求,然后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分组进行面试。
我院在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因此考生4月23日上午参加专业课笔试时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考场(材料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我校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及(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5)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往届生在档案所在地开具,应届生由其所在学院党总支开具)等。
3、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要求及分值:
(1)专业科目笔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均为100分,各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按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5%。
(4)面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5%。
(5)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考生的身体状况,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将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折合为综合成绩后排序依次录取。2008年我院考生的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复试成绩=业务科目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三、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加试成绩应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录取工作实施方法
1、复试后以适当方式公布综合成绩排名及拟录取名单。
2、我院招生录取的类别为:非定向、定向、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主要依据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确定。
3、面试成绩或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表现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五、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六、本复试安排及录取原则的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其他未尽的非原则性问题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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