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办法 2013年接受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办法包括专业科目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实践能力考核及面试等部分。 (1)专业科目笔试3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 (2)外国语测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占10分,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4)面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和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5)综合考核: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全部量化: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业务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7)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 二、复试程序 1、2013年9月24日-25日,接收申请者所提交的全部材料。 2、2013年9月26日,按照相关条件要求初步审核申请者的材料,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通知申请者来校进行复试。 3、2013年10月10日在学院网站公示经复试确定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名单7天。 4、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对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复审,通过者方可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内容包括: ①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②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③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 ④自取得拟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科目笔试 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项目管理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暖通空调 建筑与土木工程: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或工程项目管理或暖通空调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包括: (1)自我介绍:用英语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及就读研究生以前的学习、工作和科研等,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2)朗读一篇专业英语短文:主要测试考生的发音是否准确,以及流利程度。 (3)回答问题:回答提出的问题,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是否确切灵活,用语是否得体。 实践能力考核、面试包括: 学生进行自我介绍,回答老师提出的专业问题。同时,考生应根据自己的知识背景优势和对学科专业的兴趣对未来职业规划进行设想。 四、复试时间 1、专业科目笔试:2013年10月8号上午8:30—11:30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2013年10月9号全天。
土木工程学院 2013-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