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数学与统计学院就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1. 参加复试人员
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采取差额复试原则,复试比例按1:1.2确定。凡是总分>=313分、单科线达到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报考我院的考生均取得参加数学与统计学院复试的资格。请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登录郑州大学2014年硕士生复试考生查询系统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2.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28日下午复试考生持复试通知到数学与统计学院(新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219房间)报到,交相关个人资料复印件,并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资料
(1)准考证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往届生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往届生在档案所在地开具,应届生由其所在学院党总支开具)
(7)郑州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
3、体检:
4月1日 下午考生到新校区体检站进行体检,除复学的保留资格生外其他考生必须按规定体检,2014年推免生要参加体检。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照片1张,并按要求交纳体检费。
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考生,4月2日到新校区校医院补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 复试时间安排:
(1)3月30日(星期日)上午 8:30—11:30
专业课综合测试(闭卷笔试,30分)。内容包括: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复变函数、概率论、实变函数与泛函分析。
考试地点:新校区数学馆 207教室。
(2)3月30日(星期日)下午 14:00--- 18:00
综合面试:
主要通过回答专家提问和对话方式进行。内容包括:①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各10分)。②实践能力考核(25分)③知识结构和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25分)。④综合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数学馆301、302、303、304、306教室
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总分100分。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实践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5. 复试时关于录取类别的选择:2014年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
6. 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以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7. 为便于录取时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认真核对自己的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在复试报到时交数学与统计学院。 我院研究生复试咨询和申诉电话:0371-67780996;联系人:张老师。 本复试安排及录取原则的解释权归郑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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