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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9 更新时间:2008-4-17【字体:小 大】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发布郑州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李宪民 魏新利
副组长:汤建伟
纪检负责:王瑞波、陈卫航 (纪检书记)
成员:左宁、章亚东、王岩、王定标、任保增、宋成盈、贾荣民、张永战
秘书:余义友、王秋丽
二、招生复试专家组
专家组长:魏新利
专家组成员(11人):董其伍、蒋登高、刘国际、张宝林、原思国、马晓建、李宪民、魏新利、汤建伟、章亚东、王 岩。
复试分为10个小组进行。
组别 组长 成员 面试地点
纪检(兼) 秘书(兼)
第一组 蒋登高 李宪民 郭士岭 沈国鹏 王训遒 化工办公楼
第二组 张宝林 陈卫航 宋怀俊 赵建宏 张 婕 化工办公楼
第三组 刘国际 任保增 雒廷亮 陈海松 侯翠红 化工办公楼
第四组 原思国 陈宜良 王光龙 李 华 徐 军 化工办公楼
第五组 汤建伟 吴鸣建 詹予忠 张延武 韩秀丽 化工办公楼
第六组 章亚东 赵文恩 周彩荣 李 雯 胡国勤 化工办公楼
第七组 王 岩 宋成盈 郭夏丽 张从良 李顺义 化工办公楼
第八组 马晓建 王留成 孙培勤 张 冰 常 春 化工办公楼
第九组 魏新利 王定标 宋建池 李洪亮 郭茶秀 刘 宏 化工北实验楼3楼
第十组 董其伍 王三保 刘敏珊 闫水保 曹玉春 吴金星 化工北实验楼2楼201
三、复试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统筹兼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全面提高选拔质量。
四、复试方案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定于2008年4月22-25日进行,现将具体复试方案公布如下:
1、笔试:主要为专业基础课综合测试,以一级学科进行,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
时间:2008年4月23 日 上午8:30—11:30
地点:报到后另行通知
各学科笔试专业综合科目如下:
一级学科所含专业(二级学科) 复试专业综合科目及卷面分数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化工
物理化学(50分)化工原理(50分)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工过程机械专业、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动力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
工程热力学(50分)流体流动与传热(50分)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物理化学(50分)化工原理(50分)
安全技术及工程安全工程
安全系统工程(50分)安全人机工程学(50分)
轻工技术与工程发酵工程
生化工程与设备(50分)化工原理(50分)
参考教材:
物理化学 化学工业出版社 天津大学
化工原理 化学工业出版社 陈敏恒等
流体流动与传热 化学工业出版社 化工原理上册 陈敏恒等
工程热力学 化学工业出版社 毕明树
高等教育出版社 沈维道
安全系统工程 煤炭工业出版社 张景林、崔国璋
安全人机工程学 煤炭工业出版社 欧阳文昭、廖可兵
生化工程与设备 化学工业出版社 马晓建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语(满分100分): 听力(50分) 口语(50分)。外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听力测试时间: 2008年4月23 日 下午 13:30—14:00; 地点:报到后另行通知
口语测试时间: 2008年4月23 日 下午 14:30—18:30; 地点:同面试地点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通过提问方式,考核考生实践(实验)能力,或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5%。
考核时间:2008年4月23 日 下午14:30—18:30;地点:同面试地点
4、面试考核
通过提问方式,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5%
考核时间:2008年4月23 日 下午14:30—18:30
5、综合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在复试期间一并进行,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个人口语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时间:20~30分钟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时间:每科满分100分,时间3小时;60分为及格。
(1) 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化学反应工程 化工热力学
(2)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工程传热学 工程流体力学
(3)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环境概论 环境监测
(4) 安全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安全学原理 燃烧与爆炸理论
(5) 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微生物学 生物工艺学
考试时间: 2008年4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报到后另行通知
五、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业务课笔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实践(实验)能力考核×25%+面试成绩×25%
2、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分数×70%)+ 复试成绩(×30%)。最终排序按综合成绩排定(免试生除外)
3、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六、录取和选定导师
最终录取按免试生、第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排定顺序和调剂生综合成绩排定顺序分块进行。
考生选导师时间:2008年4月23日下午面试考核后,各考生向分组秘书提交“选择导师表” 。
2008年4月26日晚24时前在郑州大学化工学院网页(http://hxgc.zzu.edu.cn/)公布复试排序及拟录取名单。
七、复议和监督
复试考生本人若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有复议、投诉要求的,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1.向化工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纪检负责人提出申请复议、投诉;
联系电话:0371-67781291;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化工学院;邮政编码:450001
2.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议、投诉;
3. 受理投诉时间:2008年4月25—30日。
4.申请复议及举报违规违纪事项,必须实名进行。申请复议或投诉者,必须陈述事实、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匿名投诉、举报的,学校、学院皆不受理。
八、复试人员、报到时间
复试考生:免试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已接到通知的调剂生;
时间:2008年4月22 日下午5时前报到。
报到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新校区)化工学院办公楼102室院研究生办
联系人:余义友、王秋丽 电话:0371-67781330
体检时间:2008年4月24 日全天工作时间(郑州大学新校区校医院)
九、注意事项:
1. 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本人证件、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郑州大学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
将上述材料装入文件袋中,封面用A4纸打印,按上、下序写明:准考证号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复试专业;材料清单;本人签名。
2. 对于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正式接收调剂函,调取调剂考生考试档案。2008年5月10日前考生试卷档案未到达我校的,不能将考生列入录取名单。
3. 关于保留入学资格问题
2008年被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后再入校学习的申请。对于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拟录取考生,需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的书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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