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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01:26:1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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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外语学院关于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和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复试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外语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录取工作的透明度;
2、差额复试的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3、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考核衡量。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全过程监督指导,经研究,成立外语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申娜娜
副组长:王胜利
纪检负责人:陈思坤
委  员:闫俊宇 钱建成
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根据工作需要遴选导师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1)4月14日,上午到新校区外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216房间)交材料,然后到新校区医院体检;下午四点半到外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集合抽签,确定二外口试和专业课面试的顺序。
2)4月15日上午
8:00—8:30   二外听力测试(满分按50分计)
地点: 日语:第一语音室(核心教学区中区主楼“外语视听中心”三层北侧)  
德语:第二语音室(核心教学区中区主楼“外语视听中心”三层北侧)  
法语:第三语音室(核心教学区中区主楼“外语视听中心”三层北侧)
英语:第四语音室(核心教学区中区主楼“外语视听中心”三层北侧)
9:00—12:00   专业课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地点: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英美文学、文学翻译方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 第一语音室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语言学方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第二语音室
3)4月15日下午
2:30—5:30  二外口试(满分按50分计)
地点:日语:外语学院二楼第一会议室
         德语:外语学院二楼评估办公室
         法语:外语学院二楼1206房间
         英语:外语学院二楼研究生教研室
4)4月16日专业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上午  8:00-12:00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地点:外语学院二楼评估办公室
下午  2:00-6:00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
地点:外语学院二楼评估办公室
“面试”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回答专家就有关专业及相关研究方向提出的问题;回答专家提出的其它问题。
四、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供如下相关材料
① 考生本人准考证及复试通知书;
②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
④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
⑤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⑥ 各类校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
⑦ 大学期间所获奖学金证明复印件;
⑧ 英语四级或八级证书复印件;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参加复试的学生,中文系毕业的,要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或是弄虚作假者,按学校规定,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
3、今年的录取工作,将在考虑
    1)初试成绩;
    2)复试成绩;
    3)考生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的基础上综合考核,然后确定录取名单。(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4、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25日左右在外语学院网页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5、其他相关问题,由外语学院“复试领导小组”与“复试专家小组”负责解释。为畅通考生申诉、监督的渠道,我院设监督电话67780955;受理投诉、申诉时限为2007年4月20日—4月23日。
                                郑州大学外语学院
                                  2007年4月11日
备注: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看到本通知后请在2007年4月13号下午五点以前发电子邮件至lry@zzu.edu.cn进行确认,同等学历的考生请特别注明。(同等学历指大专毕业或应届本科成人教育、自考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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