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是具有特等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其目标是培养法律职业高层次、复合性、实践性人才。
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8所大学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1998年,又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自1996年试办至今,我国已有115所高等院校开展法律硕士教育。郑州大学是第二批被批准的培养单位,并于1999年招收第一届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2001年开始招收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脱产攻读该学位。
我校法律硕士按着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形式不同区分为三类:(1)招收对象为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三年制脱产学习,毕业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简称“脱产非法本法硕”。(2)招收对象为法律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两年制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简称“脱产法本法硕”。(3)招收对象为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的在职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报考时已获得本科毕业证的年限不少于两年。三年制不脱产学习,录取后全部是委托培养,毕业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在法学院。该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高,管理严格,专业图书资料丰富,具有培养研究生的丰富经验,并且拥有高标准的专用教室和完备的现代教学设施,在省内政法机关设立50多个教学实习基地,法学院设立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专门的管理工作。目前,法学院具有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点,是一级法学硕士点,也是我国较早的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已经授予法律专业硕士学位1301人,目前在校法律硕士研究生837人。毕业研究生中考取博士研究生40余人,大多已成为司法实践部门的主要领导人员和骨干力量。
我校脱产法律硕士上课地点在新校区,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的上课地点在南校区。
在职法硕的联系人:周海燕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66235
脱产法硕的联系人:王翠玲、刘炳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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