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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依据国家下达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继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票否决,一律视为不合格,复试时将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比为6﹕4。专业笔试成绩、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相加即为复试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乘以60%与复试成绩乘以40%相加得到考生总成绩,依次排序,依次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中,专家小组充分综合考生学业水平、工作业绩、科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学历水平及其他业绩等对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排序。导师参与复试工作,导师和考生实行双向选择,在录取时确定导师,导师对于是否录取考生具有否决权。以招生政策为前提,以招生原则为基础,保质保量,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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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郑州大学新校区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教研室423室 | |
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郑州大学新校区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教研室423室 |
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郑州大学新校区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教研室418室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郑州大学新校区文学院外国文学教研室323室 |
汉语言文字学专业:郑州大学新校区文学院语言学教研室426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郑州大学新校区文学院对外汉语教研室42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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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学专业:郑州大学新校区文学院文艺学教研室420室 |
艺术学专业:郑州大学新校区文学院文艺学教研室420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