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凡复试综合排序在法学院2012年5月11日公布的招生计划内的考生,请于5月23日前到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凭身份证领取调档函。逾期我院将把调档函统一邮寄到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考生如有档案所在地地址填写错误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请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档案寄至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450001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收件人:刘炳莉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81286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