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批准,我校从2013年开始招收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报考条件 我校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报考要求。 (1)身体条件:要求考生体型匀称、身体健康,心脏、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病。 (2)其它条件:我校无军籍的考生须通过政治审查,其他相关条件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2.调剂指标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类 别 | 硕士生计划数 | 专业学位代码 | 专业学位领域 | 硕士生计划数 | 0804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硕一 | 2 | 0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 | 5 | 0809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硕一 | 3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20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国家重点 | 18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20 | 0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硕一 | 10 | 085215 | 测绘工程 | 20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一 | 18 | 085212 | 软件工程 | 15 | 0816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国家重点 | 14 | | | | 0835 | 软件工程 | 博一 | 5 | | | |
3.调剂方式 凡参加网上报名和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而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领域相近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就读。符合调剂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填报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具体流程和规则参照招生网站有关通知。调剂考生需重新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地址:http://yz.chsi.cn。目前我校可接收地方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150人。 4.入学后的费用与待遇 (1)研究生学费 研究生入学后需缴纳学费,研究生学费一般由研究生本人支付,也可由委托培养单位或导师支付。学费每人每年7500元,分三年收取。 (2)入学待遇 被我校录取的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①我校招收的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享有与军队硕士研究生同样的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科研装备和人文关怀等待遇。 ②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为A、B、C三类。其中获A类奖学金的研究生每年发8000元补贴;获B类奖学金的研究生每年发4000元补贴;获C类奖学金的研究生每年发2000元补贴。 ③“三助”奖学金。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研究生入学后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岗位实际申请“三助”奖学金,每名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类奖学金。 ④研究生创新基金。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每年资助总额度100万,用于资助研究生学位论文创新。 ⑤研究生生活补贴。学校每月为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发放补贴4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逐月发放,生活补贴发放仅限无工资来源的研究生。 ⑥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全程就业指导。与知名企业单位建立长期的实训基地,提高研究生的就业实践能力。 注意事项: (1)招收的无军籍地方研究生入学后不参军入伍。 (2)无军籍地方研究生入学后按照准军事化管理,需遵守信息工程大学相关规章制度。 联系电话:0371-81630137 联系人: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丛参谋 QQ在线:15831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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