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 作者:李玲
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我院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并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文学院的情况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成立专业复试专家小组,专业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和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专业复试小组在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程序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为2010年4月11日(全天);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30元。体检地点在郑州大学新校区生物系实验楼(东大门南侧第一栋楼)。 2、复试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15日;复试地点在郑州大学新校区文学院。
三、复试说明及要求
1、复试通知书由考生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根据我院复试的具体安排及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2、考生复试前须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一要核对自己基本信息,二要在网上提交选报导师,三要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在复试报到时上交学院。 3、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复试时将不予录取。推荐免试生无须进行资格复审,只参加复试。
4、考生要按照复试规定的时间段,提前半小时到达复试地点,同时须携带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③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⑤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一份、⑥郑州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参加复试。考生也可提交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科研成果等以供专家复试组参考。考生参加复试须服从复试小组的统一安排。 5、复试中确定录取类别。教育部规定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项,复试时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其中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可不转入我校,但是必须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文件精神,研究生个人工资关系和档案不转入郑州大学,按在职攻读对待。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
1、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2、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复试的形式及规则
1、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2、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占50分,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3、面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占复试成绩的50%。
4、专业笔试、面试成绩、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折合为综合成绩后排序依次录取。复试前考生选报导师,录取时确定导师。
6、学科将根据专业的特点、招生指标和生源状况实行差额复试。
7、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第一志愿考生优先”、“优秀调剂生公费优先”和“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在科研上表现突出者优先”的原则,对拟录取的考生按上述计算方法确定公费与自费生的排名顺序,并于4月16日晚24时前在文学院网页上公布复试排序名单。
为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行复试的复议制度,以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201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投诉电话:67780171。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查。 今年被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后再入校学习的申请。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本人须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