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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200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有关要求 | 作者: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 一、申请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有利于我校学科发展或与我校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并符合以下学业及相关要求: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成绩一般在本科专业排序中名列前10%的范围,本科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一般要求达到优良以上。
(2)在校期间至少两次获奖学金,其中一次获一等奖学金;或连续获二次二等奖学金;或获得二次以上各类奖学金。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四级考试成绩,或托福成绩,或雅思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能。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在学期间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可优先接收。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郑州大学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可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2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3、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复试时验原件)成绩或其他类别考试成绩复印件。
5、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信2份。
6、在学期间发表或出版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以及获得相关奖励,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7、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有突出表现,提交由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可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部网站查阅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并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到报考专业所在院系研究生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审核、接收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
3、各院系对申请材料初审后,于9月25日前通知申请者来校进行面(复)试等基本考核。
4、各院系于9月30日将拟接收推免生的汇总名单及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对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接收函。
5、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须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接收函,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1月10日至14日)到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10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将不能被录取。
凡我校接收的河南省内高校的推免生,须选报郑州大学报名点。
6、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对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复审,通过者方可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本科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内容包括:
①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情况;
②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③取得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
④自取得初录资格至入学报到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7、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四、接收比例及考核内容
1、接收推免生的比例
我校接收推免生数量原则上依据2009年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拟接收推免生专业的限额,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录取人数的50%。
2、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五、接收推免生优惠政策
1、我校优先接收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经全面考核和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建设高校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复试优秀(复试录取综合排名前5%),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 5%的推免生还可享受优秀考生奖学金2000元—3000元。
六、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申请者申请的专业所在院系名称)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450001
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7781710
传真:0371—67781706
网址:郑州大学研究生部网址:http://gs.zzu.edu.cn
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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