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从200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是参加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符合国家分数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后的待遇与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基本相同,学生毕业后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009年我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院系、专业领域及拟招生人数如下:
| | | | 法律硕士
| | | 机械工程
| | | 材料工程
| | | 电气工程
| |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 | 计算机技术
| |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 | 水利工程
| | | 化学工程
| | | 临床医学
| | | 口腔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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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有志于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考生凭初试成绩单到相关院系报名。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附件:
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和程序 (一)校际调剂对考生的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本校所在地区的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3.工程硕士在培养过程中对数学有要求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原则上应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的考生中调剂。
4.“法律硕士(法学)”只能从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0301]下设各专业(030180除外)考生中调剂。
(二)调剂工作程序
1.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符合要求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2.招生单位确定复试名单
招生单位要根据考生调剂志愿和本单位实际招生人数,尽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
3.招生单位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考生调出单位应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向考生调入单位寄送考生试卷等相关材料(考生本人不得携带试卷)。
这是什么,和我们考的一样吗???弱弱问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