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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10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办法
1、采取面试形式,考察专业课和英语口语水平。组织有关人员准备专业课和英语试题。采用抽签法,面试中考生抽签回答专业课和英语口语问题,专家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现场打分,秘书根据每个专家的打分,按简单算术平均法进行综合。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出具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本科专业排序证明、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证明材料等,满分为100分。
3、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二、复试内容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听说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复试程序
1、9月25日前接受申请者所提交的全部材料。
2、9月28日,按相关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9月29日,安排复试。
4、9月30日,将复试确定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公示7天。
5、10月10日前上报拟接收推免生的汇总名单及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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