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法学院2013年研究生调剂说明 (一)教育部的调剂录取原则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剂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我院的调剂操作程序 所有调剂生源均须符合教育部调剂录取的基本原则。 1.我院2013年原则上不接受校外调剂(第一志愿未报考郑州大学)的考生。2013年我院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有部分调剂名额,申请法律硕士调剂的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有资格进行调剂: (1)211高校、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不含二级学院学生)毕业生及应届生; (2)其他院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A证的考生。 2.校内调剂操作程序 (1)调剂时间 校内调剂(第一志愿报考郑州大学的考生)请于4月8日下午5点以前将调剂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我院根据考生的情况择优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 (2)考生提交①《郑州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申请表》(一式二份);②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③能证明考生实践能力的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和科研成果。④国家司法资格A证原件。 (3)我院将择优确定拟批准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 (4)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考生持相关申请表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 3.本校考生申请调剂外校操作程序 (1)考生本人从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出申请表》,认真填写、签名,按要求我院研究生办公室签字盖章,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调剂规定要求的即可办理调出相关手续。 (2)考生凭调剂接收单位的正式接收函和调出申请表(考生签名)办理考试档案转移手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及时为考生办理邮寄。 4、复试前调整各专业生源,拟调剂到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及综合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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