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 接收2014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细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以及《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的要求,2014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优化和调整。现将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复试安排如下:
一、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国杰、魏新利 副组长:汤建伟、王瑞波 纪检负责:陈卫航 成员:左宁、章亚东、王定标、任保增、宋成盈、贾荣民 秘书:李雯、孟祥睿 工作组成员:彭溦 张兴华 姜高亮
二、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专家委员会和复试专家组 学院组成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专家委员会,按4个一级学科分别组成复试专家工作组,每组成员至少5人(含组长、纪检和秘书)。各一级学科复试专家工作组在复试工作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学院研究生办协助下,负责复试中的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面试和综合考核等全部规定项目测试工作,并将接收推免生复试成绩排序公示名单报送学院研究生办。
专委会主任:魏新利 专委会成员(14人):刘金盾、刘国际、刘敏珊、原思国、马晓建、郭士岭、赵文恩、 王 岩、孙培勤、章亚东、王定标、任保增、汤建伟、张 冰
学院4个一级学科复试专家组组成工作人员
三、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原则 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优先接收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要注重国内有影响力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接收工作。
四、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院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并有利于我院学科发展)。 3、其他相关学业要求 ①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成绩一般在本科专业排序中名列前15%,本科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一般要求达到优良以上。 ②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或其它奖励。 ③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新计分标准425分以上),或TOFEL成绩70分以上(两年有效),或GRE成绩1000分以上(五年有效)。 ④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在学期间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可优先接收推荐。 ⑤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 ⑥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郑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2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3、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英语成绩复印件(复试时验原件)。 5、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专业有关的两位专家推荐信(附件2)。 6、如果有获奖或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7、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有突出表现,提交由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 六、接收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查及报到 2013年9月30日前,学院按照相关条件要求初步审核申请者的材料,并通知申请者来化工与能源学院进行复试。复试考生持复试通知到学院报到,交相关个人资料复印件,并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间:2013年10月8日下午 14:30~16:30。 报到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办 联系人:李雯、孟祥睿、彭溦、张兴华、姜高亮 电话:0371-6778 1330
七、复试考核内容 学院对每位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复试名单。复试采用面试、笔试和实践(实验)结合等形式,所有推免生均需参加专业课笔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学院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复试方案如下:
1、 笔试: 包含业务课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两部分内容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以一级学科/工程领域分块同时进行,考试时间2小时。 时间:2013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 地点:报到后另行通知 各一级学科/工程领域笔试专业综合科目如下: 一级学科/ 工程领域 | | | 专业基础课、实验及课程设计综合知识 (总分100分) | | 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化工, 发酵工程 (082203) | | |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代码0807) (科学学位) | | | |
| | | 环境工程原理(50分) 环境工程微生物学(50分) | |
| | 参考教材: 物理化学 化学工业出版社 天津大学 化工原理 化学工业出版社 陈敏恒等 流动与传热 流体力学(I)、(II),孔珑,高等教育出版社; 传热学(第三版),杨世铭,陶文铨,高等教育出版社 环境工程原理 环境工程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蒋展鹏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郝吉明等 环境工程微生物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周群英 王士芬 安全系统工程 煤炭工业出版社 张景林、崔国璋 安全人机工程学 煤炭工业出版社 欧阳文昭、廖可兵 |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其中:听力(50分)、口语(50分)。测试成绩占总复试成绩的20%。 听力测试时间: 2013年10月9日上午9:00—9:30; 地点:与笔试地点相同,报到后另行通知。
口语测试时间: 2013年10月9 日下午2:30—6:00; 地点:同面试地点
3、面试考核 通过提问方式,考核考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或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 考核时间:2013年10月9日下午2:30—6:00; 地点:同面试地点
4、综合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在复试面试期间一并进行,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注意:每位考生的个人口语测试、面试考核和综合考核时间:20~30分钟。考核时间:2013年10月9日下午2:30—6:00;地点:同面试地点
八、接收推免生复试成绩排序及公示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业务课笔试成绩×4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公示名单。
九、推免生复试后工作程序安排 1、经复试合格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接收函。
2、考生持接收函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0月份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1月中旬)到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凡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系河南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须选报郑州大学报名点)。10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将不能被录取。
3、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学院对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复审,通过者方可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内容包括: ①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②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③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 ④自取得拟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4、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的监督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推免生接收复试领导小组及专家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自律并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及专家复试小组的纪检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报告。研究生院及学校纪检部门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复试考生本人若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有复议、投诉要求的,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1. 向化工与能源学院推免生接收复试领导小组纪检负责人提出申请复议、投诉。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邮政编码:450001 电话:0371-67781806,67781291;
2.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议、投诉;
3. 受理投诉时间:2013年10月9—16日。
4.申请复议及举报违规违纪事项,必须实名进行。申请复议或投诉者,必须陈述事实、依据。
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匿名投诉、举报的,学校、学院皆不受理。
郑州大学化工能源学院 201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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