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教育系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14年3月30日至4月3日在郑州大学教育系(新校区)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差额(1:1.2内)复试的原则; (三)设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直接组织复试各项工作,纪检委员负责监督全系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各复试专家组之内均配备兼职纪检委员监督所在专业的复试工作。 二、参加复试考生资格 参加所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必须满足学校研究生网站公布之复试分数线要求。 三、复试内容 (一)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折合分数30分(笔试科目参照招生简章); (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 (三)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实践能力考核,满分25分; (四)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面试,满分25分(实践能力考核与面试将同时进行); (五)部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须参加加试(加试要求及科目参照招生简章)。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一)加试以取得及格以上为合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践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三)复试总成绩占最后录取总成绩的40%。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结束后,我系将以最终的综合排序结果进行拟录取; (二)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面试成绩低于15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调剂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六、复试程序 (一)2014年3月30日上午9点,参加复试的考生持研究生院规定携带的相关材料到教育系(新区)三楼大厅参加资格审查,4月1日上午在新区校医院体检。 (二)2014年3月30日下午起,各专业复试工作将在教育系(新区)正式开展,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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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所有专业(请提前30分钟报到),候考地点为教育系30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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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基础心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职业发展教育同等学力考生;应用心理学跨专业考生 | | | | |
七、复试要求 (一)考生须随身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复试通知; (二)考生须严格遵守时间安排及考场纪律,迟到15钟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考生请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 八、监督电话:67783098 郑州大学教育系 201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