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1. 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组成、职责。 2. 成立了复试专家组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防疫防控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 复试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 复试名单公布。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 复试方式: 均须采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校。 2. 复试时间:详见以下各专业复试时间:
3. 复试程序和要求。按照《郑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网络远程复试要求执行。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有材料打包一个文件夹,名称为:“报考专业+姓名”,于2020年5月13日之前发送至shihui@zzu.edu.cn。我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材料清单如下(提交PDF或图片格式扫描件): 1、准考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复试考生须知的附件)。 6.郑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系统填报导师并打印通知单)。 7、诚信复试承诺书 。 8、其他材料(获奖、发表论文等)。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1. 外语口语听力占20%。 2. 专业能力考核占80%。 3. 复试成绩占比权重: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为40%。 4. 本科不是中国语言文学类的同学需要加试。加试成绩≥60分为合格。 5. 面试时抽题方式和原则:一种方式,面试间设置考题箱装若干道密封试题,由考生选择题号,抽出该题拆封,通过摄像头展示给考生。另一种方式是面试老师根据考生研究兴趣、方向出题,现场提问,由考生作答。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的权重比为4∶6。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成绩 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加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六)体检 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调剂 1. 考生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接收调剂的专业、名额分别是中国古典文献学5人,汉语言文字学6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2人。调剂方式是自主申请,择优接收。首先,考生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其次,只接收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生,优先考虑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调剂申请。第三,审查调剂申请人的本科成绩绩点与年级排名,择优接收。 2. 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 咨询电话:0371-67780176。
五、录取工作 文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完成三个工作日内在文学院网页上公布排序名单。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 1. 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认真核对自己的基本信息,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本人签字后并发送邮箱。 2. 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1)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六、监督与申诉 为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复试的复议制度,以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电话:0371-67780173。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查。 郑州大学文学院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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