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录取工作是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更好地服务临床和科研工作,同时不断推进和深化招生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促进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郑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工作方案》,现就2020年郑州大学五附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院系招生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根据郑州大学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院情况制定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要求和实施细则,审定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分数线的划定,指导、协调、监督各学科考核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小组,设在科研与研究生办。 (二)资格审查小组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核。 (三)学科专家组 各学科成立专家组,设组长1人,成员5人,可以包括该学科当年招生博导、各专业组专家。配备秘书1人,负责组织、记录和录像等工作;配备纪检监督人员1人,负责监督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按照《郑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工作方案》结合防疫政策开展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工作平稳。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坚持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的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四)在专家组集中考核评分的基础上,尊重导师招生选择自主权。 三、申请与考核过程 (一)申请阶段。通过院系资格审核且已经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的考生,即为通过申请阶段。 (二)考核阶段,分为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2)全部考生参加由院系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共2门,各100分。采用超星智慧考试系统,配置要求与英语考试相同。答题纸为空白A4纸,单面书写。考试时间:6月21日,上午8:00-10:00(业务课一)、10:10-12:10(业务课二)。 (3)各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面试 面试使用腾讯视频会议系统,考前30分钟对考生进行随机排序,考生需要按排序逐一进入会议现场,各学科的腾讯视频会议号码在微信群里通知,密码在每个学生进入会议前私信发送。 (1)面试安排(含科博与专博): (2)面试内容:各专家组对考生的专业技术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科研水平和研究报告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流程:考生按要求回答问题,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结束面试,考生方可结束面试。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进入或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3、成绩 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总分的60%,即总分(100分)=笔试成绩/2*40%(40分)+面试成绩*60%(60分)。 四、其他补充说明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咨询、申诉及监督 考试过程中考生本人若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有复议、投诉要求的,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向第五附属医院招生领导(资格审查)小组纪检负责人提出申请复议、投诉;联系电话:0371-66903067 地址:郑州市康复前街3号,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450052。受理复议、投诉时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7日 申请复议及举报违规违纪事项,必须实名进行。申请复议或投诉者,必须陈述事实、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匿名投诉、举报的,学校、院系皆不受理。 六、防控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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